临高房屋鉴定中心危房鉴定申请办理_中政建研房屋鉴定*快 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危险房屋的定义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居住和使用*的房屋。” 申请房屋*鉴定需提供的资料? (一)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申请鉴定委托书; (二)签订房屋*鉴定合同; (三)房屋产权证或者能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其他有效证件; (四)属租赁房屋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 (五)被鉴定房屋的地质勘察、原结构设计、施工、竣工等相关技术资料; (六)房屋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及详细文字说明。 危险房屋的处理原则: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房屋*检查与维护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一)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经常对房屋进行*检查,做好历年房屋修缮记录,保全设计施工资料,建立房屋*档案,在暴风雨、汛期季节,应做好加固维护工作。 (二)不符合房屋*标准,影响使用*的房屋不得出租。 危房解危技术要求有哪些? (一)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加固设计方案。 (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质量监理。 申请危旧房改造办理 1、申请人申请改造危旧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用户原拆原建,需要**和原来的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以及用途一样才可以; 2、申请人申请改造危旧房屋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对于主房,因原有房屋较小、院落整体布局不合理、影响居民居住和使用、需要整体改造的,改造房屋不得**过两层,按照容积率≤1.3的标准规划建设。对于配房,要求用户原拆原建,保持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用途不变; 3、申请人申请改造危旧房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上,既无房屋所有权证、又无土地使用权证的,要求用户原拆原建,保持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用途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