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配件检测认证 刹车片 刹车片检测认证 第三方检测认证公司 E-MARK认证 E-Mark 也就是欧洲共同市场,对汽机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音及废气等,均需依照欧盟法令【 EEC Directives 】与欧洲经济**法规【 ECE Regulation 】的规定,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E-Mark 依认证国别不同,所授予之编号也不同,例如像卢森堡提出申请,其 E-Mark 标志为E13/e13。 适用范围 适用产品范围 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巴士及道路外之车辆汽机车零组件-车灯与灯泡、各种视镜、轮胎、轮圈、刹车、喇叭、防盗设备、安全带、汽车玻璃及排气管等汽机车零配件-安全帽、儿童安全椅、车内附属电器产品等。 自2002年10月起,规定所有车辆, 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所有在欧销售的电子零部件须统一符合EMC指令95/54/EC,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将不再有效。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 Mark证书。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重新申请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出具的E/e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 E6—比利时 E7—匈牙利 E8—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拉夫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尼亚 E20—波兰 E21—葡萄牙 E22—俄罗斯 E23—希腊 E25—克罗地亚 E26—斯洛文尼亚 E27—斯洛伐克 E28—白俄罗斯 E29—爱沙尼亚 E31—波黑 E37—土耳其 标志是欧盟**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交通部门。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 同E标志认证一样,各成员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 e6—比利时 e9—西班牙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7—芬兰 e18—丹麦 e21—葡萄牙 e23—希腊 E24—爱尔兰 无论是E标志或e标志认证,首先产品要通过测试,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也要至少达到ISO9000标准的要求。本公司可为生产企业提供认证前的标准辅导,样品部分预测,大大提高了通过率。我们快捷,专业的服务,不仅仅是为您**认证,还包括以后的厂检辅导,标准较新,证书较新,出货检查等方面,以保证贵公司产品在欧洲受到普遍的认可 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巴士及道路外之车辆汽机车。 零部件——车灯与灯泡、各种视镜、轮胎、轮圈、刹车、喇叭、防盗设备、安全带、汽车玻璃及排气管等汽机车零配件-安全帽、儿童安全椅、车内附属电器产品等。 E-Mark认证在汽车认证上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整车包括——汽车,摩托车 系统包括——制动系统,排放,噪声 零部件包括——轮胎,灯具,后视镜,安全带,车用电子产品,儿童座椅,安全玻璃,刹车片,车载冰箱,车载DVD警示牌等。 自2002年10月起﹐规定全部车辆, 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在欧销售的电子零部件须统一符合EMC指令95/54/EC, 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将不再有效﹒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 Mark证书﹒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在重新申领了由欧洲交通部出具的E/e 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2、E/e Mark标志 E/e Mark标志分为两中形式,一种是长方形外框,一种是圆形外框,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 长方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 车载充电器、车载灯具/电筒、车载气泵、车载按摩/加热坐垫、车载风扇、车载电水壶、车载冰箱、车载咖啡壶、车载电视/音响、车载电动千斤顶、车载吸尘器、车载电动工具等等 圆形外框 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 挡风玻璃、安全带、前大灯等等。圆形外框 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