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企业或者贸易公司遇到客户要求做转厂交货
很多企业一直以来都是做国内贸易的,或者没做过转厂业务,但是有一些客户要求转厂应该怎么做?
别说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对于双方不都是加贸企业的转厂如何操作。
1、一般纳税人,一般贸易出口销售产品给加贸企业要用“间接转厂”,就是供应商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进口。这可以完全解决一般制造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同时,加贸企业进口是保税的,而供应商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进出口双方都是加工贸易企业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通过保税区操作,实现转厂目的。双方分别提供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进口,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不需海关车,三个小时完成报关放行。
3、加工贸易企业销售货给一般纳税企业工厂,即出口转内销,也是转厂模式:加工贸易企业工厂将货物以手册方式出口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一般工厂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进口国内。
案例说明:
1、一般贸易性质工厂“转厂”给手册加工贸易企业
A工厂是液晶显示屏生产商,销售液晶屏给液晶电视生产商B工厂。A工厂是一般制造企业,不是加工贸易企业,但A工厂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可以将产品出口。B工厂要求A工厂转厂,此时A工厂将产品出口到我司海关仓库,B工厂用手册报关进口。A工厂出口后凭报关单退税联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
2、 加工贸易工厂“转厂”加工贸易工厂,隶属不同的主管海关
汕头某覆铜板生产商A企业,是加工贸易企业,其客户是东莞几家大型家电生产厂家。如果做直接转厂,A企业不能够向税务局申请退税。为了减少生产成本,向税务局申请退税,A企业在其汕头主管海关报关转关到海关区我司仓库,我司再转关到东莞A企业的客户,这样A企业即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又可以送货。东莞B公司和
东莞
C公司都是加工贸易企业,东莞B公司生产电子配件,在东莞办理出口转关到海关区操作,实现出口核销操作而
东莞
F公司则以手册在海关区申报进口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
3、出口转内销模式“转厂”,加工贸易企业交货给国内一般贸易性质客户
国内加工贸易工厂A生产的成品,是需要出口核销,卖给国外客户,但国内一般贸易性质的B公司需要购买A公司的产品,因为两家工厂无法国内交货。则,加工贸易工厂A公司将生产的产品以手册出口到海关区,而一般贸易工厂B公司则根据生产的计划与进展, 定时分批征税报关进口。此交货方式可有效解决:加贸工厂保外销的同时,也能实现内销B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分批次报关进口,解决资金积压问题。
:为什么要做转厂?
很多国内企业在给加工贸易企业(外资企业)供应产品的时候,加工贸易企业要求做深加工结转或者转厂交货。就是要求原材料供应商把货物先出口,然后加工贸易企业再用手册申报进口;或者加工贸易企业销售产品给国内一般贸易企业,就是加工贸易企业使用手册申报出口,一般贸易企业再一般贸易征税进口。
*二:什么叫转厂?
转厂(出口复进口)是指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或属海关内的加工企业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转厂都是跟加工贸易企业有关的,转厂就是利用保税区入区退税政策,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解决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国内采购部分不予退税问题。
1、一般企业销售产品给加贸企业要用“间接转厂
”,就是供应商把产品出口到保税区,加贸企业再用加贸手册从保税区报关进口。这可以完全解决一般制造企业与加贸企业的转厂问题。同时,加贸企业进口是保税的,而供应商出口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
2、同是加工贸易的两家工厂
,因为隶属的主管海关不一样、手册备案的货物信息有差异,通过保税区操作,实现转厂交货的目的。双方工厂分别拿手册资料到保税区海关报关出口或进口,而且载货车辆入区不需卸货,当天即可出区通关进口,实现“一日游”操作(实际只需3个小时左右)。
3、加贸工厂供货给一般工厂
,即出口转内销,也是“转厂”模式:加贸工厂将货物以手册保税核销的方式出口到保税区(深圳出口加工区),一般工厂则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征税进口国内。
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07月0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于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生活消费品、数码产品、生产设备的技术研发、检测、更换包装;普通货运;货物运输(集装箱);仓储服务;国产出口货物的维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