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规定,只要是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
以下情况须办理排污许可证 :
1、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比如像空气中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必须实行许可,切实保
障空气质量。2、 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
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者.水是**生活的必要物质,一旦污染将会造成社
会恐慌,必须严格控制排污。3、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
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噪音污染越来越受到**重视,不符合规定的噪
音污染必须取缔。4、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比如发电厂产生的碳渣等。因此,排污许可证的目的不是收费,
只要排放污水,无论是新企业还是旧企业都要已发申请排污许可证。
新版排污许可证办理技术指南
一、申报资料清单
企业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需要用到的资料由两部分组成:(一)在国家排污许可申报系统上按要求需要上传的材料,见下表1;(二)在国家排污许可申报系统填写录入信息过程中,需要用到的辅助材料,见下表。
(一) 网上申报材料清单:
(二) 申报表填写需用材料清单:
二、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
一般而言,分为准备阶段(一周内完成。包括成立课题组,明确分工和职责、政策学习、技术规范培训)、工作实施阶段(二周内完成,如需要整改完善,则顺延。资料收集、企业全面核查、企业整改完善)、网上申报阶段(一周内完成,包括公示5天时间)、发证阶段(**审核时间30天内)。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什么样的企业需办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二条规定:
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下列在***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一)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三)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或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四)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依法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除外。
向海洋倾倒废物、种植业和非集约化养殖业排放污染物、居民日常生活非集中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以及机动车、铁路机车、船舶、***等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不适用本条例。
再简单点讲:
有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内容中**会以条文明确。
企业在试生产3个月内,须向所在地**提交《排污申请表》,并同时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验收,凭合格的《监测验收报告》到**办理《排污许可证》。
企业必须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吗
不是的,这个看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是以下情况的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一、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低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镇、工业园区或开发区等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六、加油站和储油库;
七、其它依法应当**排污许可证的。
环评与申请排污许可证有着直接的关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为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环保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81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现就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排污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落地的重要**。各级**要切实做好两项制度的衔接,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较加科学,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
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衔接,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实行统一分类管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原则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原则上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要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基本信息;依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管理规定,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等技术文件,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
四、分期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应当列明分期建设内容,明确分期实施后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建设单位应据此分期申请排污许可证。分期实施的允许排放量之和不得**建设项目的总允许排放量。
五、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作为现有工程回顾评价的主要依据。现有工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排污许可实施范围和步骤的规定,按时申请并获取排污许可证,并在申请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依法提交相关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六、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15年1月l日(含)后获得批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应作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国家将分行业制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在申请排污许可时提交重新报批的环评批复(文号)。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15年1月1日(含)后获得批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从严核发,其他建设项目由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核发。
八、建设项目涉及“上大压小”“区域(总量)替代”等措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应当审查总量指标来源,依法依规应当**排污许可证的被替代或关停企业,须明确其排污许可证编码及污染物替代量。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应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文件要求,变更或注销被替代或关停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应当**排污许可证但未**的企业,不予计算其污染物替代量。
九、环境保护部负责统一建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申报系统,并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充分衔接。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当登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十、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是落实固定污染源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领到排污许可证就万事大吉了吗?
领到排污许可证并不是排污许可管理的终点,而是开端。根据暂行规定,排污单位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还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
· 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 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 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 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在有关情况发生变更的时候,排污单位还应当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应当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应当申请补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将贯穿企业生产排污的全过程,是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基本依据。加强企业环境合规管理,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履行环境法律义务,才能**企业的有序生产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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