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环境因素是否被传达? 合格
管理方案是否在按规定执行? 合格
不可接受危险源是否被传达? 合格
管理方案是否在按规定执行? 合格
是否按照相关运行控制程序执行? 合格
法规是否有宣传? 合格
是否发现违反法规要求的事项? 合格
法规是否及时更新? 合格
是否发现人走水龙头未关掉行为? 合格
消防用水是否充分足够? 合格
是否定期检查电器设施安全? 合格
办公区是否存在人走没关电源情况? 合格
抽查人员的节电意识是否达到要求? 合格
是否有带电操作行为? 合格
各类接地保护等是否性能良好? 合格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为了实现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落实公司满足顾客要求并增强顾客满意,以及满足相关方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公司编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要求相关部门在相应职能和层级上建立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目标的制订考虑以下几点:
a)要有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所需的内容,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一致;
b)可测量(可行时);
c)考虑到适用的要求(仅ISO9001)
d)与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以及增强顾客满意相关(仅ISO9001)
e)得到监视;
f)予以沟通;
g)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择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相关方的意见等,如可行,目标宜予量化。
h)适当时予以更新。
6.2.2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目标每年度制定一次:
公司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提案,经各部门主管会审,总经理批准;
各相关部门参照公司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并由部门主管审核,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公司目标的文件化信息汇总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实现方案表“,表中要明确:
a)要做什么;
b)需要什么资源;
c)由谁负责;
d)何时完成;
e)如何评价结果,包括用于监视实现其可测量的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进程所需的参数。
公司考虑如何能将实现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措施融入其业务过程。
6.2.3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监控和修订
(1) 各责任部门定期检查、确认公司年度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记录。
(2) 最高管理者在管理评审时对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针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价。需要时,对目标予以修订
具体按《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进行。
6.3变更的策划
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进行变更
(1)管理评审提出修订时;
(2)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3)相应的目标/指针已达成或持续改进修订后;
(4)相关方提出要求时;
(5)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发生变化时;
(7)目标本身无法实现且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允许更改时;
(8)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更时;
(9)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修订时应依制定时的条款进行审批。
当公司确定需要对管理体系进行变更时,应系统的进行策划并实施,策划时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a)变更的目的和潜在后果;
b)如何保证体系的完整性;
c)需新增哪些资源及资源的可获得性;
d)职责和权限是否需要重新分配。
事件调查
公司编制并实施《事件、不符合、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出现的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事件的发生。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1为确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或过程得到识别和控制,并识别改进的机会,公司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持续改进管理程序》,对不合格的鉴别、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及相关的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并按其要求进行控制:
a) 对不合格做出应对,适用时:
1) 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纠正;
2) 处置产生的后果;
b) 公司建立和保持《事件、不符合、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据程序的要求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避免其再次发生或者在其他场合发生。应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措施:
1)评审分析不合格;
2)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不合格;
c) 实施所需的措施;
d)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 需要时,更新策划期间确定的风险和机遇;
f) 需要时,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变更。
纠正措施应与所产生的不合格的影响相适应。
2 组织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以下方面的证据:
a) 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措施;
b) 纠正措施的结果。
3.2.3.2 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3.2.3.3 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要求
以下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守法要求和“附则”中的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分类、分级
重点理解以下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 3838: 范围、水域功能区和标准分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术语3.2、3.4、3.7、3.8、3.9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适用范围、定义(重点掌握3.1、3.2),以及技术内容中的4.1、4.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2697:适用范围、定义(重点掌握3.3、3.4、3.10)、指标体系(4)、排放速率标准分级(5)及其他规定(重点掌握7.1、7.4、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范围、定义(重点掌握3.2、3.4)、区域的划分(4.1)、年限的划分 (4.2)、 排放限值的要求及其他规定(重点掌握4.6.1至4.6.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适用范围、术语(重点掌握3.1、3.4、3.6、3.7、3.8、3.13)、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1)、测点位置(重点掌握5.3.2)、测量结果修正的要求(5.7)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适用范围、术语(重点掌握3.1、3.5)、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测点位置(重点掌握5.3.2)、 5.7测量结果修正的要求;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a.为保证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现,行政部应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制订公司总体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各部门应根据公司总体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上报行政部审批后实施。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及公司总体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的进度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b.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涉及与实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资源及其措施。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所依据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具体方法和技术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规定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责任部门或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预算资金;
--明确完成时间和进度安排。
c.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出现新的重要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或是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发生变化,都应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以确保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与项目的新变化相适应。
沟通
a) 内部沟通以确保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沟通原则,内容涉及体系运行中各种过程的管理现状,可能影响体系有效性的相关信息等。
b)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过程的业绩和有效性为基础,因此内部沟通的内容首先应是过程的业绩和有效性,也应沟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内容。
c) 通过各种报表、例会、内部通报、内部刊物或其他宣传媒体等进行信息沟通,使相关信息在公司阶层及相关方得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沟通。具体执行《信息沟通和交流控制程序》
3.2.2 环境管理专业基础
3.2.2.1 环境术语
应重点理解:
a.环境质量/排放标准中常见的污染物概念或术语:COD、BOD5、SS、 重金属、TSP、PM10、烟尘、颗粒物、SO2 、氮氧化物;
b.环境问题中常见的概念或术语:酸雨、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水体富营养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
c.环境管理中常见的概念或术语: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命周期、可再生能源。
3.2.2.2 环境科学和技术
重点掌握以下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对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基本知识:
a.水体中常见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金属毒物(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植物营养物、酸、碱、悬浮物;
b.常见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c.固体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了解常见的危险废物,如:废药物、药品;废矿物油;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涂料废物及废有机溶剂等;
d.噪声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e.理解资源、能源使用对环境的影响。
3.2.2.3 运作过程的环境因素及控制
a.了解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
b.了解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准则、方法;
c.了解一些行业常见设施、场所(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站、食堂、机加工车间等)运行活动产生的主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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