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前期已经开展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所在地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有关省级食品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备案管理相关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其他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网上备案系统填报上传完成电子版资料后,向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的概念尚无统一定义。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一书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这个定义从化妆品的使用方式、施用部位以及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三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概括。
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应当至少明确体现以下内容和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名称,授权和被授权关系,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注册人、备案人应当自行确保同一产品仅授权一个境内责任人,并自行确保后续按照授权范围开展注册备案工作。
注册人申请注册或者备案人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化妆品注册与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
(五)产品标签样稿;
(六)产品检验报告;
(七)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1.关于销售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文件,是备案资料提供的必要项目,所以应了解所要进口的产品是否在原产国已有销售且能按要求开具销售。
2.关于境内责任人(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新规对境内责任人的要求和原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没什么变化,但境内责任人索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却要多很多。境内责任人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同一产品不得由不同的境内企业法人作为境内责任人。
3.关于授权书
在申报进口非用途化妆品备案前,境内责任人应当填报生产企业对其的授权书及其公,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翻译件与原件一致进行公证。
4.关于动物实验
对部分欧洲等西方国家的产品,应确定外方是否同意动物实验。欧盟于2013年3月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全面禁止化妆品动物实验,挪威、新西兰、以色列、印度等国家也都已经全面禁止化妆品动物实验,而在我国,只针对国产非特产品去除了强制性动物实验的要求。进口化妆品和国产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审批过程中,动物实验仍是必做项目。
5.关于产品配方及说明信息
我国对化妆品配方的要求是全成分标注,同时,国内外对原料安全性要求的不尽相同,有些成分在国外可用,但在国内却无法直接申请。所以应预先了解外方是否愿意提品的完整配方,以及配方中是否有禁用和限用物质、新原料等,还应了解包装、说明书等材料是否有违反中国相关法规的信息。
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有鉴于此,自2002年起即撰写《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完全手册》等系列实用攻略,但被同行辗转传抄难免走样,兼之该系列篇幅较长,难有耐心读下来,因此,早在2013年,天健华成又推出简化版的攻略(《进口化妆品批文申报注册备案10步走》),为广大客户所欢迎。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面向医健康产业企业,提供新品研发,注册申报,市场咨询,行业研究,上市调研,营销策划,招商推广,电子商务,产品销售等方位服务。化妆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健康产品注册申报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 公司早在上世界90年代开始审批健康相关产品之初,就借助相关平台为诸多国内外企业提供专业的申报代理服务,积累了大量经验并建立了丰富的行业资源。2003年公司成立后,秉承科研工作者治学严谨的作风,本着诚信,务实,快捷的理念。采取专业化员工+专家的工作模式,继续为国内外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已成为本行业知名品牌企业,与各国驻华大有良好合作关系,在日本,东欧,美国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在,日本,欧美,南非等地赢得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目前已为美国,韩国,德国,英国,日本,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新加坡,约旦,瑞典等和,香港的众多品牌的数千个产品成申请卫生批件。 主营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要经营化妆品注册,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 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审批,进口化妆品许可,以及保健食品备案,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申报,进口保健食品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