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承租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服能起诉撤销吗?
张静律师解答:承租人一般无权起诉撤销拆迁评估结果,产权人才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以承租人非补偿相对人及产权人为由驳回其撤销评估结果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关于周某提出“判令撤销对周某被征收的建(构)筑物及附着物已进行的测量及评估行为”的诉讼请求问题。本院认为,某合作社享有涉案土地的所有权,某合作社与广州某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某经联社、某街道办、某投资公司共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明确约定,某合作社同意由广州某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与某街道办、某投资公司共同委托测量、评估单位对某合作社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进行测量、评估等工作。周某并非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对方,亦非涉案土地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的周某对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测量及评估行为不享有撤销权。故周某的该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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