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玉兰东苑3栋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映莲。
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法》百八十四条、百八十五条、百八十六条、百八十七条、百八十八条、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
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窗通上线
2019年1月3日,上海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平台正式上线,企业注销“网上下单”,通过平理,全面掌控全流程,实现对市场主体从注册到经营、退出的全生命周期“闭环式”服务。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破产裁定、行政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确定的重要的国有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的批准文件。
公司目标:服务好、质量高、规模大、口碑佳的企业。 公司精神:坚韧、团结、探索、奋斗。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湘潭县从事工商营业执照代办、代理记账、税务代理、服务的财税服务机构,公司于2019年12月由湘潭县市场监督、财政局批准成立!公司由经验丰富的会计师带队成立,公司合伙人均为会计出身,现有会计师1人,中级会计师2人,注册税务师1人,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道德水准高,公司管理层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在代理工商注册方面,公司设立有专门的代理注册部门,现有工商代办专员,部门经理从事工商代办多年,对各地区公司注册、公司变更、进出口业务等流程以及各行业公司注册、变更所需注意的细节都非常熟悉。公司与各级工商税务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税收政策、法规方面的新资讯及涉税服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的学习以及新政策方面的培训,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对企业面临的财税实务难题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立志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好管家、好帮手,为您省钱省力省心创业保驾护航。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全体职员将以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规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