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胃肠镜是一根比圆珠笔略粗的软管(长约100cm),**装有微型摄像仪,可直接将上消化道食管、胃、十二指肠的图像传到电视屏幕上。
电子胃肠镜可供医生诊断分析。医师可以非常清楚地观察胃肠道内部。
电子胃镜即具有镜身柔软、纤细、视野大,分辨率高、诊断准确的优点,加上良好的术前咽喉麻醉,可达到“无痛”、精确的检查诊断水平。
产品规格参数
型号
BF-P290
光学系统
视野
110?
观点的方向
前视
景深
2-50mm
画面质量
视频内窥镜
插入管
远端外径
4.2mm
插入管外径
4.1mm
工作长度
600mm
插入管旋转功能
是
仪器通道
通道内径
2.0mm
较小可见长度
距离末端3.0mm
弯曲部分
角度范围
上210° / 下130°
高频电刀兼容性
是
兼容的系统
EVIS LUCERA ELITE OLYMPUS CV-290图像处理装置
EVIS LUCERA ELITE OLYMPUS CLV-290SL,CLV-290氙灯冷光源
奥林巴斯BF-1T260电子支气管镜系统技术**,功能齐全,能够直接提供准确、清晰、生动的高分辨支气管图像,供医生及家属观看,还可以与视频、录像机、光碟机等配套,随时将动态图像保存于上述设备上,随时提供查阅,能为胸外科手术提供准确的手资料。
此外,奥林巴斯BF-1T260电子支气管镜提供了高达2.8mm的操作内径,为镜下**提供了充分的操作空间。此外科室如果能同时配备了高频电刀、圈套器、氩气刀、冷冻治疗仪、扩张球囊、异物篮、异物钳等,可与电子支气管镜配合进行各种镜下**。
奥林巴斯电子支气管镜操作技巧
要掌握气管镜的插入技巧:插入气管镜可有三条途径:经鼻、经口和经气管插管。
①经鼻插入:应选择合适的鼻道,鼻甲肥大时可事先滴入。勿擦破鼻粘膜。将镜体先端部送入较宽鼻腔时,调整方向,以看清鼻腔底及下鼻甲,徐徐深入,即可进入鼻咽部。当镜体先端部保持中位时,即可见鼻咽部的后壁,根据观察的需要,向两侧及上下方拨动先端部,可看到鼻腔的**后壁、双侧咽隐窝及双侧壁的斜面,咽鼓管隆嵴的前后唇与咽口。
鼻咽部检查结束后,将镜体摆正,使其先端端上翘,缓慢推进镜体,即可越过鼻咽部而进入口咽部。在调整镜体远端方向,即可看到舌根、会厌、梨状窝等结构。随着镜体接近,形态显得较清晰。观察顺序为会厌、梨状窝、杓状区、喉室、声带、前进合,然后是声门下区。喉部的观察,应包括平静呼吸和发声两种状态。若与频闪喉镜光源相接,较可细微记录和分析声带运动的各种类型。
②经口插入:应先插入牙垫(有假牙者应先摘除),以免咬伤气管镜。患者处于全麻状态时,可插入喉罩,以便于吸氧和操作。经插管插入时,所选气管镜应比气管插管细,且气管镜插入部要涂上适量润滑油。
③气管插管:可经鼻、口或气管切开等处插入。严重呼吸衰竭患者或全麻患者可在呼吸机支持下进行气管镜检查,检查时通过三通管插入气管镜,而不中止呼吸机**,保证患者术中安全。
手法要快速、轻柔、果断 当气管镜到达声门时,应仔细观察双侧声门的闭合情况,并在喉部滴入2%利多卡因2ml,麻醉效果达优时,进行气管镜操作。待声门闭合时气管镜接近声门,声门一旦开发,立即将气管镜插入气管内,停顿片刻,嘱患者深呼吸,同时气管内注入2%利多卡因2ml。先注入检查侧支气管2%利多卡因2ml,在进行气管镜检查。将镜体远端调整至“中位”,使视野正对管腔,即可由上而下循序看清气管的形态、色泽、活动度。并由远而近看到气管隆嵴。正常状况为略偏左侧,前后走向,尖锐,黏膜光滑、粉红色,随呼吸及心搏活动。一般应先检查健侧支气管,在检查患侧。应保持气管镜一直在腔内移动,勿触及气管、支气管黏膜。刷检、活检和**前,需再在相应病变部位注入2%利多卡因1ml,以便于操作。若行下呼吸道感染病原学检测,则应尽量少打麻药,用双套管保护毛刷取下呼吸道分泌物,然后送检。
技术参数
型号
BF-XP290
光学系统
视野
110?
观点的方向
0°(前视)
景深
2-50mm
插入管
远端外径
3.1mm(**锥形部分2.9mm)
插入管外径
2.8mm
插入管带旋转功能
是
仪器通道
通道内径
1.2mm
较小可见距离
距离远端1.5mm
弯曲部分
角度范围
上210°,下130°
兼容EVIS LUCERA系统
图像处理装置
奥林巴斯CV-290
氙灯冷光源
奥林巴斯CLV-290
电子测试设备、条码扫描器、医疗器械及其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售后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条码标签打印机、移动式数据终端产品、无线电导航设备及零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建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服装、鞋帽;电子仪器、电子产品的租赁;并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维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