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F2933-2018 婴儿床垫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 摇床床床垫
全尺寸婴儿床床垫
较终法规范围内的全尺寸婴儿床床垫通常与预期使用的床分开出售。行业将全尺寸婴儿床床垫称为“标准”婴儿床床垫。全尺寸婴儿床床垫也可用于幼儿床,这意味着一个全尺寸婴儿床床垫可从婴儿出生到开始学走路之间的年龄段使用。婴儿床内部的婴儿床床垫是否合适是防止婴儿被困在婴儿床和床垫之间并窒息的关键。因此,ASTM F2933-21*5.7节要求全尺寸婴儿床床垫的尺寸至少宽度为27 1/4英寸(690毫米),长度为51 5/8英寸(1310毫米):全尺寸婴儿床的内部尺寸宽度为28士5/8 英寸(710士16毫米),长度为52 3/8±5/8英寸(1330士16毫米)。全尺寸婴儿床床垫有多种设计,由多种材料制成。全尺寸婴儿床床垫通常有织物或衬垫,有内部弹簧圈或泡沫。内装弹簧的床垫通常在弹簧和衬垫之间有一层泡沫或棉絮。
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
非全尺寸婴儿床是指尺寸或形状与“标准”全尺寸婴儿床不同的婴儿床。较终法规涉及所
有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无论它们是单独销售(在零售市场),还是与非全尺寸床一起销售(称为“原装制造的床垫”或“OEM”床垫),也不管它们是矩形还是非矩形。由于非全尺寸婴儿床没有标准尺寸,因此要求每一个非全尺寸婴儿床都需要与符合ASTM F406性能要求的、合适的 OEM床垫一起出售。因此,对于与产品分开销售的、旨在替换0EM床垫(零售市场床垫)的床垫。 ASTM F2933-21规定了非全尺寸婴儿床的较小有效婴儿床侧高度,以及床垫边缘和婴儿床侧之间的大间隙。ASTM F2933-21*5.7.2.1节规定,与非全尺寸婴儿床一起提供的床垫尺寸应使床垫在
非压缩状态下插入婴儿床的中心,在床垫的周边和婴儿床的周边之间的任何一外都不能留下**过
1/2英寸的间隙。目前,ASTM F2933-21*5.9节要求零售市场中的非矩形、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应满足ASTM F406中涉及的与其拟替换的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相同的性能要求;此外,*5.9节要求零售市场上的非矩形、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贴上“拟使用产品的品牌和型号”的标签。较终法规将ASTM F406对与非全尺寸床一起销售的床垫的性能要求扩展到所有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包
括原配床垫制造商、零售市场上的床垫、非矩形和矩形非全尺寸婴儿床床垫。
零售市场上的床垫指的是与摇床床分开销售的产品,OEM床垫不将其作为产品的替代床
垫销售。美国消费品安全**(CPSC)《关于摇床床的强制性规则》*1221章,该部分引用了ASTM F406-19《非全尺寸婴儿床/摇床床消费者安全标准规范》,所有摇床床必须与
专为该产品设计的床垫一起出售。*1221章规范了OEM摇床床床垫,但没有涉及零售市场上的
床垫。针对ASTM F2933-21*5.9节中规定的婴儿床床垫,较终法规要求产品满足ASTM F406中对
OEM摇床床床垫的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对零售市场床垫的配合、支撑结构和存储的额外要求。此外,较终法规要求,计划用于带有摇篮附件的摇床床的零售市场床垫也必须符合ASTM F2194《摇篮和摇椅的消费者安全规范》的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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