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成立经营不善,或基本确认今后也无发展前景,股东可以退出经营,选择新股东接手公司经营。这种退出、接手公司的行为,为公司收购、转让公司。新股东为收购方,老股东为转让方。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四、要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考察。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公司转让的方式一般情况两种,一种是私下转让,一种是寻找代理机构。私下转让:在确立转让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递交相关资料去执照注册务机关申请办理公司转让,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是当场办结。私下转让会出现一些问题,大多数状况下,私下进行的交易买卖双方都不是熟悉的人,都是通过朋友介绍其他人的途径进行的,即使有这样的联系,但是彼此也是很难完全信任的,双方可能会陷入纠结的状况。较何况寻找买家也是一个大问题。寻找代理机构:代理转让公司会依据实际情况给你的公司进行估值,给出一个转让出价,之后由转让公司帮你寻找公司买家,找到买家确定购买以后,办理完股权转让能收到费用了,转让方是*其他费用的,要做的是等着收钱即可。简单方便,可靠。所以,建议寻找代理机构。转让公司像是卖古董一样,不知情者不买,不懂行的不敢买。要想快速将公司转让出去,得找一个平台广泛而又深知行情的转让平台。
公司收购风险
公司收购的风险是信誉问题,这个信誉有两层,一层是银行、税务、工商的信誉;另一层是社会信誉,下面我们会一一解释。
企业如果有之前的经营过程中,没事老欠税、不参加年检等等不良行为,那么在银行税务工商的历史记录里自然是不好的。这种事往往一些收购方不好查到,当你接手了这样的公司,去工商税务办事时,你会发现专管员很不好讲话,这时你才发现这家公司是多么的“招人烦”。
社会信誉方面,是跟企业有合作关系,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这种信誉收购方也不太好查,你总不能一个个电话去问吧,如果你找的是信誉不好的公司,收购过来也是个麻烦,比如进个货都要先付全款,如果信誉好往往不需要了。
在这种商誉至上的年代,企业的信誉往往被视为无形资产,信誉值可以影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方方面面,任何企业都是由人去操作的,你给人家的信誉不好,自然得不到别人的认可,关系也会一点点流失掉。
公司收购流程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的规定,应**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
*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符合《公**》*7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提起诉讼。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我们公司遵循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现与客户双赢”的经营原则,秉承“诚为先、信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优良的产品,以及完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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