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法7. 坚持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前置性
对未按规定**节能审查批准意见和未按规定提交节能登记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核准。
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一)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二)项目能源消费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1〕4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福建省、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浙江省、广东省能源局: 节能监察是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节能监察办法》施行以来,各地区在宣贯节能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节能监察、督促企业依法用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对节能监察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节能监察体系不健全、查处违法行为力度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择低阻电缆,并选用合适的导线截面
电力传输的质量与传输中的电能消耗都是由电缆电阻来决定的,其是各个电气设备之间用来进行电力传输的工具。电缆电阻越大便会使得机电设备中电力的传输速度越慢,便会消耗更多的电能。所以选用电阻较小的电缆可以减少热能发散和输电线路的损伤。对导线截面也要进行合适的选用,这样不仅可以节约资本,节省电能损耗及投资,还会增加工厂的收益。
节能审查机关对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记录,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十六条 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可根据《*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会负责解释。
*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会令*6号)同时废止。
投资项目碳评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参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评和能评报告的主要内容要求,项目低碳评价报告书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建议如下:(1)投资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简介和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等;(2)投资项目所在区域碳排放总量情况及控制性指标;(3)投资项目碳排放情况及其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4)减少碳排放的主要非工程措施和主要工程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5)经济损益分析;(6)对投资项目实施低碳减碳监测的建议;(7)碳评主要结论和建议。投资项目低碳评价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可参照项目低碳评价报告书编制并适当简化。为较好地地方和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碳评及审查工作,促进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议低碳发展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投资项目碳评价管理办法和项目碳评报告书编制指南。如果采取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碳评篇章或碳评专题研究报告的方式,则相应地制定项目碳评篇章或碳评价专题研究报告编制指南。
中能聚工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工商总局批准,在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决定规定*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排污许可咨询;水土保持技术咨询;企业能源审计咨询;工程竣工验收咨询;PPP项目咨询;PPP项目报告编制;高新企业申请指导及报告编制;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地质灾害报告、建设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行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能源审计报告编制;清洁生产审核专项评估报告编制;节能、节水、节地报告编制;扶持项目专项、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复垦、生态资源修复报告编制;绩效评估、业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后评价、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教育信息咨询(培训及办学除外);图文制作;企业事务代理;招标代理;软件代理;市场调查;云计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设计及施工;网站设计及开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项目申请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监测、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研发、转让、推广(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计算机及设备、建材、五金机电、人工智能产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