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元瑞环(北京)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ING ONE TECHNOLOGY CONSULTING LIMITED)是一家从事中国进口宠物食品、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及棉花、食品等产品技术合规服务的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在天津、杭州、广州及成都设立了分支机构。
京元于2007年开始从事进口合规服务,14年来服务了**过1000家企业。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的法律团队及技术作为支撑,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棉花、食品企业提品出口到中国的GACC准入及MARA登记、产品检测的技术咨询、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产品配方评估、标签审核等法规服务的一站式顾问服务。京元为企业提高产品注册效率,并大幅度缩短准入时间,避免风险,帮助企业实现在**市场的产品合规,快速获得目标市场准入,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宠物食品等供货商必须在国家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并获得进口饲料登记证才能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出口到中国,进口商只能与具备获得进口饲料登记证出口商交易。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登记注册申请,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认证办理注册服务。进口宠物食品注册饲料登记证书,进口饲料农业部签发《进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登记范围进口饲料国家农业部签发《进口饲料登记证》由外国企业生产的、在*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需要办理并**《进口饲料登记证,进口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的产品目录种类包括:
【1】配合饲料:包含宠物饲料等
【2】浓缩饲料:蛋白质补充饲料等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等
【4】精料补充料:混合精饲料等,主要由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和部分饲料添加剂组成。
【5】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2045号公告),包含: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维生素及类维生素、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酶制剂、微生物、非蛋白氮、抗氧化剂、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着色剂色素、调味和诱食物质、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多糖和寡糖(未列入目录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为需要评审登记的产品)
【6】动物源性饲料:肉粉、鱼粉、血粉、羽毛粉、肉骨粉、鱼油、虾粉、血红素蛋、鱼溶浆等
【7】单一饲料:脂肪粉(植物来源)、饲料用灭活酿酒酵母粉、酶解大豆蛋白、发酵黄豆粉、马铃薯蛋及其发酵制品、膨化豆粕、DDGS和DDG等及经加工工艺处理的单一饲料产品;
【8】其他蛋白饲料、能量饲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饲料原料,如棕榈粕、乳制品及其副产品等)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产品是否符合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定 2.产品是否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和不污染环境 3.试验数据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可信 4.质量复核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法律依据: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农业部令*3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38号修订) 3.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办事条件: 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中英文对照,除规定外,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英文原件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正本)和产品样品: 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申请表》 2.生产国(地区)批准在本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和在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须经公证和确认) 3.生产厂家出具给人的委托登记授权书 4.产品的原料组成、有效组分及理化性质说明 5.加工工艺流程图和制造方法的说明 6.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三个生产批号的产品样品及其检测报告 7.产品的适用范围、添加量和注意事项的说明 8.标签、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的说明 9.对于未获得生产国(地区)注册登记或出口国(地区)已批准生产和使用但我国尚未允许使用的产品,在登记时应经评审,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①生产国(地区)批准该产品或有效成分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的(复印件) ②产品概述 ③产品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报告和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 ④说明书样张 ⑤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 ⑥产品饲喂试验报告及推广应用情况报告 ⑦产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 ⑧主要参考文献资料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预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质量复核检验。申请人将三个生产批号的产品样品送交农业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复核检验。 4.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价试验。未获得生产国(地区)注册登记的产品,申请人应将产品样品送交农业部认可的机构进行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价试验;生产国(地区)已批准生产和使用但我国尚未允许使用的产品,申请人应将产品样品送交农业部认可的机构进行饲喂试验,必要时进行安全性评价试验。 5.评审。全国饲料评审会根据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价试验结果对上述两类产品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6.办理批件。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根据质量复核检验和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评审时间不**过6个月;质量复核检验时间不**过3个月)
京元在进口饲料及添加剂准入行业具有多年的经验,已经成功为数十家企业的准入提供了咨询服务,我们主要为国外宠物食品、添加剂、预混料以及饲料原料等提供以下服务:
GACC饲料准入服务
Feed Access Service of GACC(AQSIQ)
京元将依据中国GACC的准入程序及标准提供的顾问及培训服务,主要包括以下:
1、 对申请企业进行初评,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申请准入的基本条件;
2、 依据企业的评估情况,派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培训及,为企业按照中国AQSIQ准入标准建立管理措施,并对企业进行准入要求培训;
3、 企业通过本国管理机构提出准入申请;
4、 企业答复中国AQSIQ产品问卷;
5、 协助企业与**进行产品准入沟通;
6、 中国GACC文件风险评估的跟进及反馈;
7、 如遇GACC现场评审,将进行或陪同,对问题进行整改;
8、 通过GACC审核,总局进行公示。
一、 续展登记前提条件
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在进口登记证有效期内;进口登记证在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二、 续展登记范围
(1)配合饲料:宠物饲料包括干粮和湿粮(罐头)
(2)浓缩饲料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4)精料补充料
(5)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2045号公告),未列入目录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为需要评审登记的产品。
(6)动物源性饲料
(7)单一饲料:脂肪粉(植物来源)、饲料用灭活酿酒酵母粉、酶解大豆蛋白、发酵黄豆粉、马铃薯蛋及其发酵制品、膨化豆粕、DDGS和DDG等及经加工工艺处理的单一饲料产品;
(8)其他蛋白饲料、能量饲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饲料原料,如棕榈粕等)。
三、 申请登记机构
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变更,应当委托中国境内机构办理。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材料一览表
注意:外文材料原件要求用生产厂家的信头纸出具,由生产厂家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中文翻译材料由中国境内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应使用A4规格纸,小三号宋体打印。
序号 申 请 材 料 语言 详细内容与说明
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申请表Chinese and English
2进口登记证/进口登记证复印件。
3境内机构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委托书Native language, English, and Chinese
(1)内容包含:委托和受托单位名称、地址、委托事项、委托办理续展登记产品商品名称等信息;
(2)由企业出具、负责人签署,经生产地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
5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说明Native language, English, and Chinese
(1)产品及其主要成分在生产地允许作为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的文件,如欧盟国家使用的(EC)831/2003法规,(EC)No.68/2013;韩国的《饲料生产清单》。
(2)生产地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的许可性文件;
(3)生产地机构出具的自由销售;
(4)文件(2)和(3)应在公证后到中国驻生产国使领馆认证。
6文件(有变更要求时提供)Native language, English, and Chinese生产地机构允许变更相关内容的文件。由中国驻生产地**认证。
7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Native language or English, Chinese
(1)质量标准:包括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及其控制值,并符合生产地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2)检测方法:ISO/IEC,AOAC等**标准的,应标明标准编码;其他方法,应提供详细的检测操作规程。
(3)每个产品提供3个批次样品的检测报告。
(4)产品有二恶英风险的,应提供由生产地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二恶英检测报告。
8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式样和商标/
(1)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实样或清晰的标签照片,附中文翻译;
(2)拟使用的中文标签,符合GB10 ** 8《饲料标签》
(3)商标:已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提供商标式样。
9变更说明(有变更要求时提供)Native language or English, Chinese生产厂家出具,说明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中国对进口饲料及添加剂产品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国外产品输出到中国之前,应对其生产工厂实施准入(GACC),同时对部分饲料产品进行登记(MARA), 未经准入及注册的产品不得进入中国市场。2021年4月12日公布了《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令*248号),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所有拟出口到中国的食品(不包括食品添加剂),其生产、加工及储存企业均应先**的注册。
京元瑞环,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获得市场准入,有效提高竞争力!
京元瑞环(北京)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INGONE)是一家从事中国进口宠物食品、饲料原料、配合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合规法律服务的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在天津、杭州、深圳、广州及荷兰设立了分支机构。京元瑞环华南办事处主要负责华南地区客户就近服务咨询,办公室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心。 京元瑞环由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法律团队及技术作为支撑,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提品出口到中国的GACC准入及MOA登记、产品检测的技术咨询、商标注册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市场法规培训及海外市场考察等全程顾问式服务,加快产品注册效率,并大幅度缩短准入时间,保护企业在中国的商标及知识产权,帮助企业实现在中国市场的合规,快速获得中国市场准入,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 中国对进口饲料及添加剂产品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国外产品输出到中国之前,应对其工厂实施准入,同时产品需要进行登记。根据原质检总局《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及时发布《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根据原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另外,新《办法》在*四款中明确规定:“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京元瑞环,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合规,快速获得中国市场准入,有效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