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噪声治理 设备齐全

    噪声治理 设备齐全

  • 2022-06-29 09:22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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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噪声源
    水泵房噪声是由水泵工作噪声和电机噪声引起的综合噪声源。
    水泵工作噪声主要包括:水泵本身运行的噪声、水泵运行引起的管道谐振噪声、水泵运行引起的水流运动和撞击噪声。
    作为电机噪声,主要有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噪声三部分。当电机工作时,冷却空气的气流噪声加上风扇高速旋转的叶片噪声组成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包括轴承噪声及电机转子不平衡 转子受“沟槽谐波力”作用等引起的结构振动而产生的噪声。电磁噪声是由定子与转子之间交变电磁引力、磁滞伸缩引起的泵房噪声向外传递的主要途径是空气传递和固体传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352-2005》 [2]  *7.5.4条:民用建筑的隔声减噪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结构整体性较强的民用建筑,应对附着于墙体和楼板的传声源部件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2有噪声和振动的设备用房应采取隔声、隔振和吸声的措施,并应对设备和管道采取减振、消声处理;平面布置中,不宜将有噪声和振动的设备用房设在主要用房的直接上层或贴邻布置,当其设在同一楼层时,应分区布置;条文说明8.2.6 *5款 对于高噪音声的机电设备宜设置隔声间或隔声罩。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 [8]  *4.3.7条:现浇、大板或大模等整体性较强的住宅建筑,在附着于墙体和楼板上可能引起传声的设备处和经常产生撞击、振动的部位,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4.3.8 条:住宅建筑的机电服务设备、器具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电服务设备,宜选用低噪声产品,并应采取综合手段进行噪声与振动控制。条文说明 的*3.0.3条 锅炉、水泵、变压器、制冷机等强噪声源设在建筑内易产生固体声,且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安静程度要求较高,因而固体声的治理难度大,代**。将锅炉房、水泵房、变压器、制冷机房单设置在噪音敏感建筑之外,可从根本上解决相关建筑设备的噪声干扰。4.3.8 住宅设计时,对配套固定设备的噪声控制要特别注意,应采取如选址安排和隔声、吸音、消声、隔振等综合技术手段控制噪声和振动。
    噪声治理
    不应和不得都是要严格遵守的,无论是否是强制性规定。不宜是建立在条件不满足的前提下,无奈而为之的行为。
    对于建设在居民楼下的水泵房的隔音建筑吸音设施,我国有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呢?
    《二次供水技术规程》CJJ140-2010 [7]  *6.3.4条水泵机组应采取减震措施。* 7.0.3 条泵房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015的规定。条文说明 的*7.0.3条建筑物内的泵房应采取下列减振防噪措施:1应选用低噪声水泵机组;2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减振装置;3水泵机组的基础应设置减振装置;4管道支吊架和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措施;5泵房的墙壁、天花板应采取隔音、吸音处理。
    《二次供水技术规程》可以说对高层住宅的水泵房的隔音减震设施有了明确的规定。应采取,说明必须严格要做。但由于我国商品房验收时,很多都不包括水泵房和配电房,很多验收文件都会明确写明不包含水泵房配电房,所以就滋生了开发商偷工减料的现象。
    噪声治理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015-2010》 [1]  *3.8.12条 建筑物内的给水泵房,应采用下列减振防噪措施:1应选用低噪声水泵机组;2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减振装置;3水泵机组的基础应设置减振装置;4管道支架、吊架和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措施;5必要时,泵房的墙壁和天花应采取隔音吸音处理。
    《住宅建筑规范G368-2005》 [9]  *7.1.6条:管道井、水泵房、风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水泵、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368-2005》 [10]  *7.1.6条 住宅建筑内的水泵房、风机房等都是噪声源、振动源、有时管道井也会成为噪声源。从源头入手是有效的降低振动和治理噪声的方式。因此,给水泵、风机设置减震装置是降低振动、减弱噪声的有效措施。同时,还应注意水泵房、风机房以及管道井的有效密闭,提高水泵房、风机房和管道井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1]  JGJ/T16-92 *6.1.9.4 条6)机组基础应采取减震措施,当机组设置在主体建筑内或地下室时,应防止与房屋产生共振现象。6.2.6 机房应进行隔音处理,机组应设消音罩。
    噪声治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352-2005》 [2]  *7.5.4条:平面布置中,不宜将有噪声和振动的设备用房设在主要用房的直接上层或贴邻布置,当其设在同一楼层时,应分区布置;
    《住宅设计规范G096-2011》 [4]  *6.10.3 条规定: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机房等公共机电用房不宜设置在住宅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在与住户相邻的楼层内,在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贴临设置时,应增加隔声减振处理。条文说明*7.3.1条住宅应给居住者提供一个安静的室内生活环境,但是在现代城镇中,尤其是大中城市中,大部分住宅的室外环境均比较嘈杂,特别是邻近主要街道的住宅,交通噪声的影响较为严重。同时住宅的内部各种设备机房动力设备的振动会传递到住宅房间,动力设备振动所产生的低频噪声也会传递到住宅房间,这都会严重影响居住质量。特别是动力设备的振动产生的低频噪声往往难以完全消除。因此,住宅设计时,不仅针对室外环境噪声要采取有效的隔声和防噪声措施,而且卧室、起居室(厅)也要布置在远离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如水泵房、冷热机房等)的位置,且作到结构相互立也是十分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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