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正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运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认证、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十环认证、CE、ROHS环保认证、质量验厂、企业管理咨询等标准领域。
公司运作以来,已与**国内认证机构如:TUV、DNV、BV、***、UL、ITS、VDE、CQC、CCS、AQA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应急准备与响应:
1)未能针对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应的应急计划,通常包括消防应急预案、化学品泄漏/爆炸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失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有制定应急计划/预案,但未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
3)有进行应急演练,但对演练的效果、应急程序进行评价;
4)应急预案执行后或演练后,未对应急程序进行评审,未及时对应急程序进行修订。
监测和测量:
1)对监测和测量的策划不足,未确定应进行监测和测量的项目、采取的方法、监测的频率;
2)未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执行状况进行监测和测量;
3)未能提供对日常运行管理过程的记录;
4)未定期进行噪声、废气/粉尘、废水的监测,应进行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一般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其他有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5)自有监测设备未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如噪声测试仪、污水化验设备等;
6)污水处理站未能提供对污水监测、化验的记录,或有监测但频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
合规性评价:
1)未形成“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2)未能提供合规性评价的证据,至少一年一次;
3)有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但对其他要求方面未进行合规性评价;
4)合规性评价未能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发生环境不符合情况时,未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2)未识别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时机;
3)对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执行不到位,未能达到再发防止的目的;
4)对潜在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不适宜,未能达到防止发生的目的;
5)未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内部审核:
1)未对年度内部审核进行策划,如在文件中规定,或形成年度内审计划;
2)内审计划中所列审核内容未能覆盖所有的审核范围;
3)内审组成员的安排缺乏公正性,存在审核自己部门的情况;
4)内审计划中有明确要求审核内容,但检查表中存在缺漏条款的现象;
5)内审不符合报告有形成,但原因分析不到位,纠正措施未能针对原因制定,缺乏针对性;
6)对内审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未进行验证、评价;
7)未形成内审报告;
8)有内审报告,但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仅体现了不符合、不足之处,对于实现的环境绩效未进行评价。
记录控制:
1)记录无法检索,无清单,无目录或其他检索方式;
2)记录的保存期限未规定,未按保存期限的要求予以保存;
3)记录保管不当,发生丢失、破损等现象。
管理评审
1)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内容不全,如缺少环境绩效的评审、上次管理评审后续措施实施结果、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展变化等等;
2)管理评审输入信息不足,缺乏相关资料/证据;
3)管理评审输出未能包含环境方针、目标以及其他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有关的决策和行动;
4)管理评审报告未能体现对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结果;
5)管理评审决议事项未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较新,对已修订、较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五、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六、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资源:
1)对各岗位职责、权限中缺少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2)对关键岗位(如:化验员、机修、清洁工、仓管员、作业员等)未规定其任职能力要求;
3)环保设施的投入不足,如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但污水处理站每天的处理能力仅80吨。
七、能力、培训和意识(人力资源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足,或能力未能满足要求,如污水处理站的作业员只会用Ph值试纸进行酸碱度的测试,对其他指标的化验不具备能力;
2)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或有培训但缺乏培训后的考核、培训效果评价;
3)岗位人员对自己所在的岗位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不清楚,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不熟悉。
八、信息交流:
1)对重要环境因素需要的信息交流未予以规定;
2)未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的渠道,如当外部相关方(社区居民等)对公司有意见需要投诉时,没有对外公开的投诉电话、信箱或其他方式;
3)对外部相关方的投诉、抱怨未形成记录,未能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未及时对相关方进行回复;
4)缺乏内部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如内部宣传、讲座、会议等。
九、文件控制:
1)文件未有分发至具体的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处;
2)文件的适宜性未及时进行评审、较新,如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但未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适宜性评审,未及时进行必要的较新;
实施与运行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
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高管理者应任命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
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 向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
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
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或潜在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
效益;
c) 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
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环境“评审”或“审核”,以评价自身的环境绩效。但仅靠这种“评审”和“审
核”本身,可能还不足以为一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环境绩效不仅现在满足,并将持续满足法
律和方针要求。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一个纳入组织整体的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内予以实施。
环境管理标准旨在为组织规定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素,这些要素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组
织实现其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如同其他标准一样,这些标准不是用来制造非关税贸易壁垒,也不增加或
改变组织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重要环境因素信息来制定和实施
方针与目标。本标准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其运行模式
如图 1 所示。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中各个层次与职能的承诺,特别是高管理者的承诺。这样一个
体系可供组织制定其环境方针,建立实现所承诺的方针的目标和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改进环境绩效,
并证实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的总目的是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协调它们与社会和经济需求
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其中许多要求是可以同时或重复涉及的。
管理评审
检查
持续改进
注:本标准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运行模式。关于 PDCA 的含意简要说明如下:
——策划:建立所需的目标和过程,以实现组织的环境方针所期望的结果;
——实施:对过程予以实施;
——检查:根据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并报告其结果;
——改进: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
许多组织通过由过程组成的体系以及过程的相互作用对运行进行管理,这种方法称为“过程方法”。GB/T 19001—2000
提倡使用过程方法。由于 PDCA 可以应用于所有的过程,因此这
两种方法可以看作是兼容的。
图 1 本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 (EMS) 模式
本标准*二版的修订重点是较加明确地表述版的内容:同时对 GB/T 19001 的内容予以必要的考
虑,以加强两标准的兼容性,从而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附录 A 和正文* 4 章的相关条目采用了对应的序号,如 A.3.3 对应 4.4.3,其内
容都是关于目标、指标和方案的论述,A.5.5 和 4.5.5 的内容都是关于内部审核等。另外,还在附录 B 中
给出了 GB/T 24001—2004 与 GB/T 19001-2000 之间相近技术内容的对应关系。
本标准规定了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能够用于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和
(或)自我声明。本标准和用来为组织建立、实施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一般性帮助的非认证性指南有
重要区别。环境管理涉及多方面内容,其中有些还具有与竞争意义。一个组织可以通过对本标准的成
功实施,使相关方确信组织已建立了适当的环境管理体系。
其他一些标准,特别是 ISO/TC 207 制定的关于环境管理的各种技术文件,提供了环境管理支持技术
的指南。对其他标准的参阅仅用于获取信息。
本标准仅包含那些可以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须要得到对环境管理体系中诸多问题较加全面的组
织,可参阅 GB/T 24004—2004。
本标准除了要求在方针中承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以及进行污染预防和持
续改进外,未提出对环境绩效的要求,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具有不同环境绩效的组织,可能都是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管理技术,有助于为所有相关方带来较好的结果。然而,采用本标准本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宁波正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各种体系认证咨询管理、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企业管理落地,管理咨询等综合机构,公司拥有多名国内企业管理咨询师、体系认证咨询师、职业验厂人员、十环认证咨询师。业务遍及宁波市(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镇海区、象山、北仑区、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台州、温州、金华、嘉兴、海宁、杭州、舟山市等浙江省内外。 宁波正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运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认证、IATF16949认证,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标认证,50430建筑认证,13485质量认证,十环认证、CE、ROHS环保认证、各种质量验厂、企业管理咨询等所有标准领域。 公司运作以来,已与**国内多家认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熟悉各类认证操作流程和要素,以短时间拿到证书。 宁波正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专注于企业体系认证咨询的同时,拓展到集管理咨询、管理培训、营销策划、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信息化等综合性管理、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了5S培训、6S现场管理、QCC、GB/T19580质量奖、绩效考核、清洁生产、标准化、现场管理、各种内审员培训、工具培训等助于企业管理精神较上一个层面,企业形像得以得高,使企业整体运转的较加顺畅,减少企业管理开支,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供应宁波TS16949认证 慈溪TS16949认证 余姚TS16949认证 宁海TS16949认证 台州TS16949认证 供应宁波ISO9001认证咨询 宁波ISO14001认证咨询 宁波OHSAS18001认证咨询 宁波TS16949认证咨询 各种验厂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