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质是从事相对应的互联网业务,所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书。指提供信息服务的人,把自己或是他人创作的作品。通过筛选和编辑修改,登录在互联网上的公共平台以及客户端,来供公众阅读、浏览下载等网上传播行为。
互联网资质申请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变更申请表》;
2、机构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资料;
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编辑、技术人员的明和明;
5、工作场所明。
互联网和传统行业的融合可以更大的发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趁着互联网的发展还未成熟,企业应当占机办理互联网资质抢占更大的市场,俗话说先来的有肉吃,线上经营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开发全球市场的渠道。
常见的互联网资质类型有:
1、经营性ICP许可证:所谓的ICP许可证就是网站运营许可证,是国家对于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网站推行的许可证制度。如果不具备的,则是属于非法运营。注:网站如果要申请ICP许可证,必须要有ICP备案,并且是以公司名字申请;
2、网络视听许可证:网络视听许可证是电台广播、电视台等依法所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所能办理的对于音频文字推广及传播的证书;
3、SP经营许可证:又称为SP证,指的是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运营许可证书,又分为全网和地网SP证。全网是指全国范围性的,地网则是地方性的;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则是以盈利为目的,通常是向网民收取或是广告赞助等方式盈利来提供网络文化及服务。非经营性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来为网上用户提供网络文化产品;
5、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从事互联网出版,就必须要具有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也是为了加强对于互联网出版的管理,保障出版机构的合法权力。所以又叫“文网文”、“网文证”,是办理ICP和游戏版号等的前置要求。要注意的是它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书;
6、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也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盈利性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服务信息等活动。非盈利性则是在互联网上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的信息服务。
随着互联网信息全球化,其为企业带来的也将会是全球的市场,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没有理由不办理互联网资质,如果错过互联网,擦肩而过的不仅仅是提高企业经济的机遇,更是不可计量的财富增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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