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一般为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的组织形式,2012年《工商总局关于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去掉原主管部门)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因此,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研究院”可能使公众对企业的性质或组织形式产业误解。
研究院转让目前分为:
1、教育科技研究院:教育咨询,教育科技院。
2、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研究院,农业研究院,农业科学研究院。
3、工程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信息技术研究院。
4、信息技术研究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5、医学研究院:医学研究院,研究院,医学技术研究院。
6、企业管理研究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
研究院转让的步骤及流程:
1、确定要更改的企业名称和字号。
2、个人资的投资人身份资料。
3、注册资金及股东出资比例。
4、研究院的经营范围。
5、签署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研究院的三种类型: 个人注资企业:一个自然人-无限责任-不体现注册资金; 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无限责任-不体现注册资金 ;集体所有制:有限责任 。
研究院转让变更流程:
1、变更投资人(新投资人的复印件)。
2、变更名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
3、变更(新门牌号+产权人的姓名)。
4、变更经营范围(新经营范围的电子版)。
研究院转让有哪些优势:
1、不用法人、股东、监事等人亲自来北京工商局现场签字,免去了来京往返折腾;
2、我司转让的研究院都是没有经营过的,不用担心税务问题、银行欠款问题以及债权债务问题;
3、我司有多个研究院名称可供选择。如果有自己的名称我这边可走关系更改研究院名称;
4、研究院行业大气上档次,也便于经营和宣传。工商局出政策不让注册研究院就是因为认为研究院应该属于事业单位。所以拥有一家研究院对于经营和宣传都是有好处的哦!
5、转让股权我司都会签订债权债务协议。**转让前后法人股东的能有效的自身风险。
我们公司遵循"信守合同、优良服务"的宗旨,坚持"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向新老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我公司是北京的企业管理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收购,公司转让,公司解除经营异常,股权转让,国家局核名,疑难核名,中字头核名,国字头核名,代理记账等。申请北京各类营业执照:中医院、书画院、文化院、国学文化院、文化艺术院、文化艺术馆、教育科技院、规划设计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医研究院、研究院、信息技术研究院、生物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能源科技研究院、中医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智慧城市大数据研究院、农业科学研究院、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院、心理研究院、生态科学研究院、教育科技研究院、经济研究院、文化研究院、艺术研究院、集体所有制研究院、数字技术研究院、环保技术研究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