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一般需要审查什么因素:法院一般需要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另需要审查出借人的出借能力、出借理由是否符合常理、是否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等等
出借人起诉民间借贷诉讼,人抗辩已经偿还的,人应当举证已经还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自然人即个人之间的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人收到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人账户时;
(三)以交付的,自人依法**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人的,自人**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金融机构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不予支持。
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应予支持
出借人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的,裁定驳回起诉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逐步形成了由律师人才、市场人才、管理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秉承团队合作精神,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及事务所共有服务平台资源,通过管理服务团队与业务部门的合作为客户提供、、及全面的法律服务,本所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法学院,并已在其相关领域执业多年,造诣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并**了一系列出色成绩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以办理民商事案件、行政、刑事案件,法律顾问为主要执业范围,办案过程中注意基础法律理论与案例的搜集参考,同时进行详细的调研并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的主创律师,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运用自己的知识与**实践经验及勤奋敬业的精神,办理了多起涉及当事人重要合法权益的案件,有力的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在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视案例研究工作与实践调研工作,以此促进法学研究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以较好的服务于各类当事人。业务领域:1、合同纠纷:设备采购买卖合同、安装改造合同、承揽合同、合伙合作合同、服务培训合同、软件服务、旅游服务(旅游团款)、中介(居间)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赠与合同、教育培训合同、家政服务合同、广告合同、展览合同等。2、民间债务纠纷:借条借据、欠条、债务协议、其他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婚恋期间产生债权债务问题、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务、无借条借据的债务纠纷、其他相关欠款纠纷等。3、建筑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款纠纷、劳务款(包清工)纠纷、建筑材料款纠纷、承包款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设备租赁款纠纷、合伙协议纠纷、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等。4、交通事故: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假肢(残疾器具费)纠纷、保险责任、保险拒赔、责任认定问题等纠纷。5、房产纠纷: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中介(居间)合同纠纷、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金押金、装饰装修等附属物赔偿补偿纠纷、土地租赁(承包)合同纠纷等。6、人身损害赔偿:事故伤害、雇佣损害、建筑损害、文体活动损害、产品责任损害、教育机构责任损害、经营公共场所责任损害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责任。7、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离婚财产分割等。8、继承纠纷:分家析产、遗产继承、房产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等。9、刑事会见、刑事辩护、取保候审。10、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申请确定监护人案件。11、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赔偿、雇佣损害赔偿纠纷等12、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银行卡纠纷、车辆、设备租赁合同纠纷。13、委托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居住权合同纠纷等14、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