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质就是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互联网资质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人员;
4、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随着互联网信息**化,其为企业带来的也将会是**的市场,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没有理由不办理互联网资质,如果**互联网,擦肩而过的不仅仅是提高企业经济的机遇,较是不可计量的财富增长机会。
互联网和传统行业的融合可以较大的发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趁着互联网的发展还未成熟,企业应当占机办理互联网资质抢占较大的市场,俗话说先来的有肉吃,线上经营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开发**市场的渠道。
常见的互联网资质类型有:
1、经营性ICP许可证:所谓的ICP许可证就是网站运营许可证,是国家对于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网站推行的许可证制度。如果不具备的,则是属于非法运营。注:网站如果要申请ICP许可证,必须要有ICP备案,并且是以公司名字申请;
2、网络视听许可证:网络视听许可证是电台广播、电视台等依法所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所能办理的对于音频文字推广及传播的证书;
3、SP经营许可证:又称为SP证,指的是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运营许可证书,又分为全网和地网SP证。全网是指全国范围性的,地网则是地方性的;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则是以盈利为目的,通常是向网民收取或是广告赞助等方式盈利来提供网络文化及服务。非经营性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来为网上用户提供网络文化产品;
5、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从事互联网出版,就必须要具有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也是为了加强对于互联网出版的管理,**出版机构的合法权力。所以又叫“文网文”、“网文证”,是办理ICP和游戏版号等的前置要求。要注意的是它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书;
6、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也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盈利性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服务信息等活动。非盈利性则是在互联网上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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