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承接国家局核名业务:
1,国家局核名。
2,国家局疑难核名。
3,国家局核名。
4,国家局中字头核名。
5,国家局国字头核名。
6,升成国家局核名。
7,国家局核名调整。
8,加入中国核名。
9,升成集团核名。
并且本公司承诺,核名不通过。所以您并不用担心,有需求尽管来找我。
中创联企(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国家 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0日内,将加盖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 工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注意事项:
国家局的名称不是说以“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该字
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
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
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字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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