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如下几种类型的CE证书:
(1)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2)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3)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标准符合性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颁发EC Type的CE声明。
CE认证可以说是当今世界上的产品符合性评估模式,它率先引入模块概念,一种适用CE标志的产品的评估由评估模块和由这些评估模块组成的评估程序组成。一般来说,评估模块有以下几种:
A:自我宣称(由生产者自我宣称,并提品关键技术资料)
B:型式测试(由欧盟公告机构进行产品全面测试)
C:公告机构针对产品生产的工厂审查
D:公告机构针对产品生产及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工厂审查
E:公告机构针对质量管理体系对贸易商等中间商进行审查
F:公告机构针对进口欧盟上岸的批量产品进行审查
G:公告机构对于进口欧盟的尚未进行型式测试的产品进行包括型式测试的全面审查。
不同的指令对于应该由哪些模块组成评估程序做了规定。如:低电压指令(LVD)、电磁兼容性指令(EMC)可以由A组成;燃气具指令(GAD)由B-C、B-D、B-E或B-F组成。
以下可做详细解释:
一、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
1、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Module Ab
1、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2、测试机构对产品的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二、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Module B(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Module 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Module 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Module E(产品质量控制)+B
本模式仅关注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Module F(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ModuleG(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Module H(综合质量控制)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Module E。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欧盟电池CE指令:
2006年5月2日,欧盟通过了*98号新电池指令草案,同年9月6日,新电池指令2006/66/EC开始实施,同时废除原有的电池指令(91/157/EEC)及其修订条文(98/101/EC和93/86/EEC)。各成员国必须于2008年9月26日前将新电池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
1. 电池CE认证指令的目的
该指令旨在减少有害电池及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旧电池及蓄电池的回收、处理及循环再造率,增加收集及回收电池及蓄电池废弃物的数量。
2. CE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
指令涵盖了所有的电池种类(成员国安全及军事装备所用电池、太空用电池除外)。较只适用于含若干镉、汞、铅的旧电池指令91/157/EEC,范围有所扩大。
3. CE指令的内容
(1) 禁止电池中汞含量**过0.0005%(汞含量**过2%的纽扣电池除外);禁止便携电池和蓄电池中的镉含量**过0.002%(报警系统、设备及无绳电动工具用电池除外)。
(2) 市场上所有耗用的电池均需要回收。2012年9月的回收率至少应达25%,2016年9月的回收率至少应达45%。
(3) 电池的再利用率在2011年应达到以下目标:铅酸电池及蓄电池至少为65%,镍镉电池及蓄电池至少为75%,其他电池及蓄电池至少为50%。
(4) 终用户需要通过以下方式被告知:
经由宣传材料,告知电池或蓄电池中的物质对环境及人体的潜在影响、废弃电池弃置时的收集及回收方法;
在销售点直接被告知;
在电池上进行可视标识,应涵盖以下信息:回收标志,电池或蓄电池的容量、化学符号Hg,Cd 和Pb(若汞、镉和铅的含量分别**过0.0005%、0.002%和0.004%)。
(5) 电池生产商(包括在成员国市场出售电池的每家生产商)必须承担回收及处理费用。若电器或电子产品内装有电池,该生产商也被视为“电池生产商”。电池生产商须在其出售电池的欧盟成员国注册。
4. 电池CE指令的修订
指令2008/12/EC(2008年3月11日发布):该指令对新电池指令2006/66/EC中涉及的会的权限进行了修订;
指令2008/103/EC(2008年11月19日发布):该指令就电池及蓄电池的销售对新电池指令2006/66/EC进行了修订;
会决定2008/763/EC:针对终用户建立一个便携电池及蓄电池销售的通用的计算方法。
会决定2009/603/EC,关于制造商的注册要求。
会决定2009/851/EC,为各成员国执行电池指令2006/66/EC的情况建立调查问卷报告。
5. 会决定2009/603/EC
会决定2009/603/EC针对制造商的注册要求作出了规定。共有6个条款,5方面的内容,分别为:注册要求、制造商需提供的信息、注册费用、注册数据的交换、撤销注册。
(1) 注册要求
制造商仅需在投放欧盟市场时注册,注册后返还一个注册号。
(2) 制造商需提供的信息
制造商名称和名称;
制造商地址:邮编和地址,街道名和门牌号,国家,URL,电话号,联系人,传真号,电子邮件(若有);
制造商如何符合其义务:个人或者是收集方案;
申请注册的数据;
制造商的标识码,包括欧盟税号或者制造商所在国的税号;
提供数据真实性的声明。
(3) 注册费用
注册收取的费用基于成本及相应比例。
(4) 注册数据的交换
成员国需保证制造商提供的数据的交换,制造商也需要在一个月内保证相关注册数据的交换。
(5) 撤销注册
若产品不再出口欧盟,则其可撤销相关的注册。
CE认证对产品出口欧盟市场是重要性,CE认证的流程,企业怎么选择CE认证机构等等,这些CE认证相关问题**已经给大家分析过,下面给大家分析欧盟认可的使用CE认证标志的8种模式。
CE认证模式一(内部生产控制):
1、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CE认证模式1.1:
1、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2、测试机构对产品的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CE认证模式2(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
CE认证模式3(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CE认证模式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CE认证模式5(产品质量控制)+B:
本模式仅关注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CE认证模式6(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 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CE认证模式7(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CE认证模式8(综合质量控制):
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欧盟的强制性认证是CE和ROHS认证,CE是针对安全方面的检测,ROHS是针对产品原材料是否环保的测试,两个认证是分开的,一般在客户申请做CE的时候,也都会把ROHS一起申请了,两个认证的费用差别比较大,具体的产品,申请的费用不一样,不是说什么产品都能做CE认证的,测试标准不一样,发证机构不一样,费用也不会是统一的,
成品的产品做ROHS认证,可以选择符合ROHS指令的供应商,让供应商给你们提供ROHS测试报告就行了(供应商所提供的ROHS测试报告必需是一年内有效),这样就可以省去原材料做测试的费用,到时再做一份整合报告就行了。做整合报告的费用不高,如果拿整机做的话,费用可要翻几倍了。
采购所有符合ROHS标准物原材料即可,如果客户要,就做一个整合报告.
CE认证的划分,大致可以分为:家电,照明。IT,IV,玩具,机械 ,建材等,不同的产品费用相差比较大,因此在询价之前,需要告诉认证机构是什么产品,以方便判断类别,
CE认证流程和周期安排1. CE认证流程和周期1). 制造商向相关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2). 申请人填写CE-申请表,将申请表、技术结构文件、样品一并寄给实验室。
3). 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4). 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如果产品测试不过,测试工作全部完成大致7个工作日。5). 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6). 实验室出具证书确认件,用来核对证书信息,证书确认之后,3个工作日可以出测试报告7). 实验室将测试报告,证书和CE符合声明(DoC)送至申请人.认证工作至此全部完成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过了欧盟理事会的终投票表决,并已正式颁布,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REACH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项法规、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规,REACH法规已经演变成CE指令成为Chemicals化学品CE标志的立法。
深圳市国助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机构至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玩具,电子、电器的电磁兼容,LVD安全,和的RED标准测试,软件APP性能测试,软件确认测试,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化工原料环保检测以及ISO9001,ISO14001,ISO18001企业体系认证服务,**多个国家机构的认可及授权,并在业界中**不俗的成绩以及广泛的**。所拥有的设备与测试环境,具备电磁相容(EMC)、安全(Safety)、R&TTE、化学、机械、玩具、环境可靠性、能效节能等检测能力,为广大厂商提品质量检测认证服务。信誉评级类: AAA级信用企业,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AAA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AAA级诚信经营**单位,绿色环保推广产品等。1.欧洲认证—— CE、CB、GS、EN71、E-MARK、VDE、IP 防尘防水等检测认证2.美洲认证—— FCC、ETL、 UL、IC、CSA、加州 65 等检测认证3.澳洲认证——C C- - TICK 、 SAA、MEPS、RCM 等检测认证4.认证—— 中国 CCC、CQC、质检报告(京东.天猫.投标)、日本 PSE、韩国 KC 等检测认证5.其他认证—— 沙特 SASO、尼日尼亚 SONCAP、肯尼亚、坦桑尼亚等检测认证6.化学检测—— ROHS、REACH、Phthalates、PAHS、CPSIA 等检测认证7.电池检测—— 航空运输 U U N38.3、MSDS、IEC62133 等检测认证8.性能测试—— 高低温、盐雾、振动、跌落、撞击、硬度、光照强度、噪音等检测认证等多国认证申请,标准咨询,测试,技术支援,对策,获得认证等服务。全力协助厂商以节省的费用,为您提供科学、准确的检测认证服务,让您的产品通过层层关卡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