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坦途国际物流在接到贵司的货物后必定时间妥善处理出仓转运,然因**贸易和物流中存在一些不稳定和无法抗拒的因素,特将行业赔偿标准公示如下:
1、如货物头程遗失的(即UPS/FEDEX提取前)有丢失,非产品自身原因扣关等,按RMB40/KG赔偿,不再退返运费,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我司不做任何赔偿;
2、如货物在UPS/FEDEX提取后,出现遗失或少货的,我司(即承运方)不免运费,按照服务商赔偿标准赔偿,高赔偿不**过100USD/票;
3、货物签收后,如有异议,请在14个自然日内提出,逾期将不接受开查索赔。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海关因素、行为等)或由于客户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楚、不真实有误或者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海关进出口要求而造成的延误、损毁、丢失、甚至被海关查扣、没收或罚款造成损失的,我司不承担责任,并保留追收由此产生的罚金损失权利。
5、所有产品需提供CE标,所有电子产品类,玩具类需提产品印有CE标志,属于当地货物,或不符合目的地国家进口要求的货物,请提供相对资料协助清关;如果不能及时提供或提供不了导致货物扣关、退回,届时所产生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
6、品名需如实申报,寄件人(托运方)需提供电子档商业(FBA填写说明:收件人/收件地址/邮编/电话/用途/材质/海关编码等),如寄件人(托运方)交货给我司(承运方)过程中如有申报**过低,漏报谎报品名或侵权产品等由此引起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问题与后果均由寄件人(托运方)承担;如因谎报品名,数量,,错报等出现清关问题,我司概不负责,保留终追究
7、货物需如实申报,漏报谎报或侵权产品等由此引起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问题与后果均由寄件人(托运方)承担;如因谎报、、漏报等出现清关问题,我司概不负责,保留终追究权;
深圳市华海通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正式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获得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人"资格 (MOC-NV02462).作为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 会员,于2007年荣获"**30年海运物流百家精英"及2012年"深圳重点物流企业"。 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奋斗,公司由初的三名员工,发展到今天拥有员工300多人,在国内各主要港口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10家,拥有集装箱拖车100多辆,业务网络遍及世界各大港口及城市。与国外上千家代理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我们专业提供海运、空运及多式联运服务,包括租船、订舱、包机、中转、分拨、仓储、配送,包装、报关、商检等多种物流配套服务。 公司秉承"诚信,务实,严谨,创新"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成为深圳乃至享有盛誉的综合性物流服务提供商。 公司扎根深圳和中国香港,辐射珠江三角洲,面向全国,胸怀世界,放眼未来。 我们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安全,迅速,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力争伴随客户,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