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是是对房屋结构和材料安全进行全面勘察,并通过详细的数据计算分析,得出房屋安全状况。下面是近些年来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类型和检测方法。
、综合评定原则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八、构件危险性鉴定
地基基础: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砌砖结构构件:重点检查砌砖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砖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裂缝和位移状况;
木结构构件:重点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结构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剪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混凝土结构构件:重点检查柱、梁、板、及屋架的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状况,柱的根部和**部的水平裂缝,屋架倾斜以及支撑系统稳定等;
钢结构构件:重点检查各连接节点的焊缝、螺栓、铆钉等情况,钢柱与梁的连接形式、支撑杆件、柱脚与基础连接损坏情况,钢屋架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
九、μ与鉴定结论
μdf≥0.75,属D级
μds≥0.75,属D级
max(μA,μB,μC,μD)=μA,则综合判断结果为A级
max(μA,μB,μC,μD)=μB,则综合判断结果为B级
max(μA,μB,μC,μD)=μC,则综合判断结果为C级
max(μA,μB,μC,μD)=μD,则综合判断结果为D级
十、Psdm与鉴定结论
Psdm<5%,则综合判断结果为A级
5%≤Psdm<17.5%,则综合判断结果为B级
17.5%≤Psdm<65%,则综合判断结果为C级
65%≤Psdm,则综合判断结果为D级
十一、符号规定
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
μdf—地基基础d级的隶属度
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隶属度
μdes—维护结构d级隶属度
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十二、危房鉴定法规、规章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29号令)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010—2002
《砌砖结构设计规范》G003—2001
《木结构设计规范》G005—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017—200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011—20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十三、鉴定人员规定
危房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技术人员参加;
对于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有权另外聘请技术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
十四、危房处理建议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暂时不便拆除,有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十五、鉴定费
房屋所有人的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
鉴定为危房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
鉴定为非危房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十六、危房治理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房,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部门有权有关单位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在**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了很多关于危房鉴定的知识,本文将针对农村危房鉴定知识展开,讲解农村危房鉴定程序与等级评定。
危房鉴定
一、哪几类危房需要做好鉴定工作?
现在很多房子经过检测都会发现这类房子的居住等级已经严重下降,想要居住在安全的房子中,必须对还有加固**的旧房或者危房进行及时的加固补强。很多年久失修、存在问题较多、明显倾斜的房屋经过检测会发现这类房子大多数已经被划入危房的范畴,对于户主而言,较应该积做好对这几类房子的鉴定工作。
二、危房的鉴定范围是什么?
在对危房进行鉴定时,分为整栋鉴定和局部鉴定,需要整栋都鉴定的房子自然是存在问题相对较多的房子,这类房子经过鉴定后,多会发现各方面的居住指标均不达标,需要局部鉴定的危房当下存在的问题还是相对较少的,这类危房经过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找到房子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其进行整改加固,房子的使用功能和居住等级也都会达标
三、危房的鉴定方法有什么?
在对危房进行鉴定时,需要鉴定的项目相对较多,比如:地基鉴定、结构鉴定、承载性能鉴定等。每一个鉴定项目的具体鉴定方法存在差异,在对危房进行鉴定时,对于这些要点问题也要清楚到位。
四、危房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危房鉴定标准分为四类,如果是轻度质量问题,经过鉴定,发现危房的居住等级完全过关,不会影响到正常的居住,这类危房属于A类等级,如果危房的部分构件存在问题,处于危险状态,不过,这类房子依然可以正常居住,属于B类等级,局部危房属于C类等级,整栋危房属于D类等级,当房子鉴定后发现危险指数为D类等级时,这类房子已经不适合继续居住了,户主必须要赶紧搬走,不能住在危险等级较高的房子中。
五、哪几类危房需要重点鉴定?
当房子存在的质量问题相对较多时,或者一些已经居住时间**过了30年房龄以上的房子,即使对这类房子的养护工作在到位,在房子中居住时,也容易遇到一些问题,都是需要注意的。
D级危房鉴定评定方法
1.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
1.2 在结构、装修、设备部分中有少数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其余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
1.3 其他结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方法:
1.3.1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完好房。
1.3.2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标准的,可评为基本完好房。
1.3.3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标准的,可评为一般损坏房。
1.3.4 结构、装修、设备部分各项完损程度符合严重损坏标准,或者有少量项目完损程度符合一般损坏标准的,可评为严重损坏房。
需要注意:如果房屋被评为D级危房,切忌不要继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一般为房管局),拆除重建。
不管是城乡还是居民、村民,对房屋安全使用要求越来越被重视,危房鉴定逐渐成为自住房热点检测鉴定项目,本文将为您讲解危房相关知识。
一、危房概念
危房,即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
受理委托→调查勘测→分析验算→评级定论→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三、危房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房屋的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五、构件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Td:危险构件
Fd:非危险构件
六、房屋结构类型划分
木结构
钢结构
砖木结构
砖石结构
砖混结构
钢混结构(含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等)
混合结构(含有上述两类以上的结构)
其他结构构件
1、土墙
(a)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过层高1.6/100。
(b)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c)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过层高的2/3。
2、混合墙、乱石墙
(a)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过层高的1.2/100。
(b)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过层高的1/2。[1]
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房屋检测流程
—— 一 · 受理委托 ——
1、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已建成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
2)公共场所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3)由于行为人(含单位)任意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附加建(构)筑物而影响结构构件、设备损坏的房屋;
4)因毗邻建筑深基坑施工、兴建、扩建、加层而损坏的房屋;
5)改变房屋用途,危及房屋安全的;
6)发生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和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 各鉴定单位应按所**资质等级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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