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告知当事人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指定辩护。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苏州听律专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具有外国国籍的,苏州听律专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苏州听律专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马政鹏律师团队是学术与实战相结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苏州听律专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法律咨询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机关执行。苏州听律专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律师就采取某些行动方案的法律后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咨询告知强制窃取罪的认定条件。根据刑法规定,强制窃取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强制、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通常认定强制窃取罪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强制窃取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通常是指年满14周岁的正常人;强制窃取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强制窃取罪侵犯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终目的仍然是为了强制窃取财物。如强制窃取造成被害人伤亡的,依然认定为强制窃取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只是在定罪量刑时,会根据强制窃取的结果,相应地加重处罚。强制窃取罪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实际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强制、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只要存在强制窃取行为,就可以认定强制窃取罪成立,至于有没有抢到财物,抢到多少财物等,都不影响强制窃取罪的成立。
法律咨询告知被监视居住人要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采取了监视居住的行为人发生了以下情形,是可以逮捕的: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以强制、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明伦律师在法律咨询中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沟通和雕琢。
法律咨询告知公共场所受侵害的问题。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活着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公共场所管理者如果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受伤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快速切入案件要点。苏州听律专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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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告知遭人诋毁欲想,第一步应该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诋毁一方有具体的诋毁行为表现,比如对方恶意撰写文章抹黑你,并将文章发布到网络上,让别人看到;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你的名誉,给你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侵害你名誉权的行为。比如说对方无中生有污蔑你,使得你丢失一份工资待遇极高的工作,给你带来实际的损害。如确定对方的行为属于诋毁,则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此时可以这样来:要求对方停止诋毁,赔礼道歉;起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赔偿责任。苏州听律专业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明伦”二字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意有讲学论道、传播文化与学术研究之义。
明伦律师事务所(Bright & Young Law Firm,下称“明伦所”)是一家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明伦所一直秉承“海纳百川、合作发展”的办所文化与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相当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的发展,本所已拥有执业律师150余名,合伙人41名,上海总所在上海市15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中律师规模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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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由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直投管理,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所。作为上海明伦所在江苏省设立的第三家分所,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被赋予重要的战略发展地位,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以面向长三角为契机,辐射联动整个华东地区。同时,基于强大的总部资源支持,苏州分所与上海总部形成人才、品牌、业务、学术、地域等资源的深入整合与互动。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所专设多间接待室、洽谈室供接待当事人和谈案使用,彰显出明伦律所法律服务的专业品质。本所注重专业化分工,强调法律业务的团队合作,并能根据律师的不同专业特点,提供业务合作机会和案源支持。目前,苏州分所已有多名上海总部派驻的执业律师,依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机制,不断拓宽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事、房地产法律事务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 本所秉承总部“忠诚、专业、实在、用心”的服务理念,遵循“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力求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