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规避风险。亲友之间,上海合同履行,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上海合同履行。所以我建议,针对这类口头协议,是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二是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三是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比较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四是合同履行期间,上海合同履行,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五是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比较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简单二人合伙协议书。上海合同履行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高新区工程类合同律师团队对为您解决合同问题。
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的。商品房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依法取得各项批准证书后才能开工建设销售,证照不全的建设项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权属证书,不仅直接导致购房者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所有权),而且对社会稳定和当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危害甚大。依法开发、照章开发,是法律赋予开发商的义务。开发商没有依法取得开发工程所需的各种证照且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又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的,不仅违反了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行政法规,同时因没有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
劳动仲裁申请资料,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首先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并提交员工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首先类第6项要求相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合同不履行,该找哪个部门?相城区店面转让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该怎么补偿。上海合同履行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上海合同履行
明伦”二字出自《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意有讲学论道、传播文化与学术研究之义。
明伦律师事务所(Bright & Young Law Firm,下称“明伦所”)是一家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明伦所一直秉承“海纳百川、合作发展”的办所文化与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相当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的发展,本所已拥有执业律师150余名,合伙人41名,上海总所在上海市15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中律师规模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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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由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直投管理,是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所。作为上海明伦所在江苏省设立的第三家分所,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被赋予重要的战略发展地位,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以面向长三角为契机,辐射联动整个华东地区。同时,基于强大的总部资源支持,苏州分所与上海总部形成人才、品牌、业务、学术、地域等资源的深入整合与互动。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所专设多间接待室、洽谈室供接待当事人和谈案使用,彰显出明伦律所法律服务的专业品质。本所注重专业化分工,强调法律业务的团队合作,并能根据律师的不同专业特点,提供业务合作机会和案源支持。目前,苏州分所已有多名上海总部派驻的执业律师,依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机制,不断拓宽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事、房地产法律事务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 本所秉承总部“忠诚、专业、实在、用心”的服务理念,遵循“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力求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