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汽车报废标准遵循的还是2001年由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其中对不同车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在内的汽车,如果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如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都将进行报废处理。
汽车报废手续: 一、办事条件: 凡领有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二)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 (四)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办理注销登记。 (五)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总成”和其他零配件。“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老旧汽车报废政策: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较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较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较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网站)、《报废汽车回收》(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复印件、较新车辆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条 为**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三条商务、、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号牌、交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本公司秉承先做人后做事,服务成就未来,客户至上信誉良好,诚信为本“发展生态环境 创造再生资源,充分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实现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努力打造“报废机动车资源化”**企业。
本公司车辆报废服务范围: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黄埔区,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海珠区,南沙区,从化区。佛山、东莞、深圳、中山、江门、珠海、清远、惠州、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湛江、河源、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梅州、韶关等广东省各市及周边地区!(高价回收,**30%) 一、整车回收、整车设备:高价回收报废车,正规销户,只需15个工作日,粤A指标新3天完成,工作多年正规报废车行业,成为行业里的,诚信服务为本,竭尽全力帮助客户完成汽车报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