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区——东莞,经营服务范围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临时排污证;大气、废水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验收;排污证;废水废气治理工程;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设备;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酸碱性气体喷淋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纯水设备;OR反渗透系统;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通风降温工程。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的综合解决方案。
全国的环评审批办理手续都一样。
1、委托有的环评公司。你拿着的立项文件(或者是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以及可研报告去找环评公司,环评公司会派人到你的加工场地进行现场勘查。
2、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在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的时候,及时和环评公司进行沟通,以保证你的环评质量。
3、**委托评审。报告出来后,送给**,如果需要评审的话,评审完了,会提出一些意见,环评编制的人员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4、**审批。你完了拿上修改好的报告书,交个当地**,**还有公示的,公示完了后会给你出具批复文件,拿到审批文件后,这样环评手续就算完毕了。
环评批文选址是指在建筑之前对进行论证和决策的过程。首先是指设置的区域以及区域的环境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其次是指设在具体的哪个地点、哪个方位。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选址”已经被运用到更多的行业企业中,较多地出现连锁性的全国终端的选择。很多企业都会根据自己公司的规划进行适当选址。企业或公司经营要有自己的有,还有一点也应该特别注意,那就是企业或公司经营的政策风险。
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
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发生重大情形变动时,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问
哪些属于环评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不**业的环境影响特点,我部制定了水电等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各地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新问题、新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我部将根据情况进一步补充、调整、完善。各省级**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行政区行业重大变动清单,报我部备案。
其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相关文件或文件相关内容即行废止。
2015年6月4日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建设项目环评重大变动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
2、该变动可能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自2015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部分行业制定行业变动清单。
1、输变电建设项目: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
2、农药、制浆造纸、制糖、制药、制革、化肥(氨肥)、平板玻璃、水泥、炼焦化学、电镀建设、纺织印染、钢铁、铜铅锌冶炼、铝冶炼建设项目: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3、淀粉,水处理,肥料制造,镁、钛冶炼,镍、钴、锡、锑、汞冶炼建设项目: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
今年12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环评事项发生重大变动时,需要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议企业仍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环评自主验收手续,在验收报告中说明工程变更后的实际环境影响。
环评办理服务对象:
电子器件行业、化妆品厂、注塑厂、家具厂、五金制品行业、餐饮业、汽车4S店、汽车维修美容行业、各大小工厂、喷漆行业、机动车检测场、加油站、印刷厂、纸制品厂、木制品制造行业、服装厂、食品厂、饮料厂、工程、道路、发电项目、废旧资源回收、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及专科防治院、社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场、馆、等全行业环评办理,环评报告编辑报批、深圳环保验收。
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区——东莞,经营服务范围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临时排污证;大气、废水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验收;排污证;废水废气治理工程;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设备;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酸碱性气体喷淋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纯水设备;OR反渗透系统;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通风降温工程。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的综合解决方案。本机构以社会责任和客户利益为导向,实现了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资源的整合,力求与企业共创和谐的生态环境,努力让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与企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