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的产品类型
1、电源CE认证:通信电源、开关电源、充电器、显示器电源、LED电源、LCD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等;
2、灯具CE认证:吊灯、轨道灯、庭院灯、手提灯、筒灯、LED路灯、灯串、台灯、LED射灯、LED球泡灯、格栅灯、水族灯、路灯、LED灯管、LED灯具、节能灯、T8灯管等;
3、家电CE认证:风扇、电水壶、音响、电视机、鼠标、吸尘器等;
4、电子CE认证: 耳塞、路由器、手机电池、激光笔、振动棒等;
5、通讯类产品CE认证 :电话机、有线电话无线主副机、传真机、电话答录机、数据机、数据介面卡及其他通讯产品。
6、无线产品CE认证:蓝牙产品、平板电脑、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读写器、无线收发器、无线对讲机、无线麦克风、、无线网路装置、无线影像传送系统及其他低功率无线产品等;
7、无线通讯类产品CE认证:2G手机、3G手机、3.5G手机、DECT手机(1.8G,1.9G频段)、无线对讲机等;
8、机械CE认证:汽油机、电焊机、数控钻床、工具磨床、割草机、洗涤设备、推土机、升降机、打孔机、洗碗机、水处理设备、汽油发焊机、印刷机械、木工机械、旋挖钻机、打草机、扫雪机、挖掘机、印刷机、打印机、切割机、压路机、抹平机、割灌机、直发器、食品机械、草坪机等;
9、医疗器械CE认证;
CE认证费用需要多少?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要求: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不得**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出的、**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产品范围:
1.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涉及的产品
家用电器及家用电子设备; 家用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
工业制造设备; 工业制造设备;
移动无线电设备; 移动无线电通讯和商用无线电话设备;
和科学器材; 信息技术设备;
电信网络和器材; 照明设备和荧光灯;
航空和航海无线电器材; 电化教学设备。
2.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不涉及的产品
1)不具有直接功能的部件:
a)电气电子电路中电气电子构成形式部分:
电阻、电容、线圈;
电子管、晶体管、半导体闸流管、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等;
集成电路。
b)电缆和电缆附件。
c)继电器。
d)插头、插座、接线板等。
e)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器等。
f)简易机械自动调温器。
2)具有直接功能的类似部件:
a)计算机系统的插件程序卡、微处理器卡、*处理单元卡/主板、电子邮件卡、通讯卡等;
b)可编程逻辑管理器;
c)电梯控制器;
d)电机(除感应电机外);
e)计算机磁盘驱动器;
f)自控设备电源(PSU);
g)电子温控器。
电磁兼容EMC是什么?
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电磁兼容指令。
EMC指令的编号为2014/30/EU ,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旧有的EMC指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除。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 欧共体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R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 根据欧盟的电磁兼容(EMC)指令83/336/EEC,所有在欧盟市场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在其对其他产品的干扰性及对外来影响的抗干扰性方面严格符合欧盟法律要求。
除了针对机械之危险,欧盟制定了89/392机械指令外:为了调合欧洲联盟各会员国有关电磁干扰的容许水准,欧盟理事会于1989年5月3日公布了各会员国间关于电磁兼容性相关法律之调合—电磁兼容指令 89/336EEC,简称EMC指令,其后经92/31/EEC,93/68/EEC二次修订。
EMC定义 在说明符合EMC指令的流程前,先将EMC定义如下:
一个设备或装置与其它装置同时操作时,不会因为电磁干扰问题而影响正常工作之能力。亦即包括:
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干扰:
一个设备或装置在操作过程中有不利功能的讯号出现,此讯号是不想要且没意义的,它可能来自外界亦可能来自自己。
电磁干扰又可分为二个方向考虑:
CE(Conducted Emission):传导放射性
RE(Radiated Emission):辐射放射性
EMS(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电磁耐受性:一个设备或装置在操作过程中不受周遭电磁环境影响的能力。
电磁耐受性又可分为二个方向考虑:
CE(Conducted Susceptibility):传导放射性
RE(Radiated Susceptibility):辐射放射性
医疗器械CE认证(MDD认证)技术文件包含要素:
1. Information about manufacturer制造商信息(Name and address of manufacurer, Location and address of manufacture and design制造商名称地址,制造设计名称地址)
1.1 Decleration of Conformity自我宣告
1.2 European Representative 欧洲代表
2. Information about product产品信息
2.1 Product description,if applicable clear definition of the product models and its accessories产品描述;如可能清晰定义产品型号以及其配件
2.2 Intended use of product产品使用用途
2.3 Product Label 产品铭牌
2.4 Classification of the product产品分类
2.5 List of standards used使用标准
2.6 Essential requirements (Annex-1) 基本要求(附录一)
2.7 Risk analysis风险分析
2.8 Product Lifetime产品寿命
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product产品技术规格型号
3.1 List of components, Specifications of used materials including confomity certificates,datasheets ,test reports.Information about critical suppliers.零配件清单,使用材料规格表及材质书,测试报告;关键供应商信息等
3.2 Technical Drawings技术图纸
3.3 Description of product manafacturing, special processes, flowcharts,used records etc.产品制造描述、特定程序、流程图、使用记录等等
3.4 Sterilization validation data, packaging specifications消毒数据,包装规格等
3.5 Biocompability conformity data生物兼容性评估数据
3.6 Product test reports产品测试报告
3.7 Software validation 软件有效期
3.8 Clinical data 报告
压力设备CE认证简介
从2002年5月28日起销往欧盟的压力设备类产品(诸如*、压力表、阀件、安全阀、空气柜、塔槽、管路、管件、蒸汽设备等装载或输送流体的设备)必须符合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 97/23/EC)。凡是设计压力**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CE-PED的规定。
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 97/23/EC)则是其中的一项指令。凡是设计压力**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PED的规定。诸如*、压力表、阀件、安全阀、空气柜、塔槽、管路、管件、蒸汽设备等装载或输送流体的设备都必须符合PED规定。
PED于1997年5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1月29日起生效,到2002年5月28日之前有30个月的适应宽限期,即产品可以选择适用PED或各国原有的规定(但适用各国原有规定者只能在该国境内流通),从2002年5月29日起则各国原有的规定一律废止,PED成为欧洲压力设备的强制法规。因此,压力设备厂商应及早因应,以免届时被拒于欧洲市场大门之外。
根据PED规范
**特定压力/容积门槛的压力设备和组件要求 **特定压力/容积门槛的压力设备和组件要求
具备安全性
符合设计、制造、和测试的基本安全要求
满足适当的符合性评定程序
贴附CE标志及相关规定的标示
具备安全性
依据完善的工程实务而设计、制造
贴附相关规定的标示(可以不必贴附CE标志) 产品归类与符合性评定模式的选择
厂商必须针对产品加以分析归类才能因应PED对不同压力设备的不同规定。产品可归类成五类:
PED条款3.3(依据会员国的完善工程实务而设计及制造),以及第I类到*IV类等五类。危险性越高,则分类等级越高,规定也越严格。
CE认证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a . 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
b . 产品的型号,编号。
c .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 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e . 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f . 产品电原理图。
g . 产品线路图。
h . 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
i . 测试报告 (Testing Report)。
j . 欧盟授权认证机构NB出具的相关(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
k . 产品在欧盟境内的注册 (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 I器械,普通IVD体外诊断器械)。
l . CE符合声明(DOC)。
广州国检检测有限公司与多家欧盟CE公告机构紧密合作,为建筑行业生产商/进口商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合作的公告机构包括: INSTITUT PRO TESTOVÁNI A CERTIFIKACI, a. s.(NB 1023), Textile Testing Institute(NB 1021), CENTRUM STAVEBNIHO INZENYRSTVI a. s.(NB 1390),TECHNICKY A ZKUSEBNI USTAV STAVEBNI PRAHA s.p.(NB 1020)。FDA服务内容:FDA认证是什么,FDA认证查询,FDA认证费用,FDA认证流程,化妆品FDA认证,食品FDA认证,激光FDA认证,医疗FDA认证,OTC药品FDA认证.CE认证服务内容:电子电器类带电产品,建材类,家居用品类,医疗产品,玩具产品,机械设备,无线产品,交通工具,安全防护劳保类产品,游乐设备,五金卫浴,燃气具,压力设备,电梯设备,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等等众多领域,出口欧盟,都要求进行CE认证。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根据一标准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EPA认证服务内容:农药的分类、EPA湿巾认证登记、EPA Device装置认证登记、常见管控的装置产品如:• 紫外线消毒灯• 臭氧消毒器• UV消毒器• UV灭蚊灯• 超声驱虫设备• UV水质过滤器• UV空气过滤器• 高频驱鸟器• 电子驱鼠器等EPA注册NDC注册服务内容:NDC认证申报服务,NDC认证登记服务广州国检认证服务电话: 周老师 微信同EPA Device装置认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