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允诺,又称为单独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单方允诺一经作出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表意人在其意思表示中往往会提出某种条件或程序,只有当表意人提出的条件实现或者程序完成,相对人成为特定人时,单方允诺之债才得以在表意人和特定的相对人之间发生。在此之前,单方允诺仅对表意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即表意人不得随意撤回允诺,一旦相对人确定了,表意人即须依其允诺而为给付。因此单方允诺一般又称为附条件债务。单方允诺在社会生活中典型的是悬赏广告。处理民事纠纷,可提供法律咨询、文书审核书写、案件代理等多项法律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租赁合同因以下事由终止:(1)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2)租赁合同期限届未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起诉书律师,租赁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1)承租者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时,出租者有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2)承租者未经出租者同意而将租赁物转租的,出租者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3)承租者无正当理由为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者可以要求承租者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者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4)当租赁物由于不可归则于承租者的事由,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租赁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者可以解除合同。(5)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6)租赁物危及承租者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者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者仍然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终止。处理民事纠纷,我们拥有的民事问题处理律师,可提供法律咨询、文书书写、案件代理等多项法律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不予通知书答疑
提问:
不给书面不予通知书怎么办?
律师回答:
不合法。按照民事法的规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法》
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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