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依次按顺序排列。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争议与工程条款应注意
1、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诉讼是地域管辖)。
4、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
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依次按顺序排列。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建设工程经的,工程价款应归属实际施工人
本案要旨:建设工程经的,工程价款应归属实际施工人。人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主张工程价款系破产财产,要求实际施工人返还的,不予支持。
审计结论、财政评审意见作为结算依据的相关问题
1.投资和以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对工程款的审核、审计,应当作为结算依据。
2.审计严重**出合同约定的期限未作出审计结论,发包人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无法举证审计具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具审计结论的,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予以,应予支持。
3.在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结算协议确认了工程结算价款并已基本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国家审计作出的审计结论或财政评审意见,不影响双方结算协议的效力。
关于实际施工人
关于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是在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实际履行工程施工义务的主体,是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民事主体,是案涉工程的“出资人”,组织者、管理者,即包工头,工地老板等,包括、违法、借用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三种类型,实际施工人与合同法*十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施工人”,即合法的主体不同,其基于实际施工而**相应的工程价款,与民工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
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关于实际施工人的审判实务中,并不适用合同法*十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注意审查合同价款与支付的内容确定方式
(1)单价固定合同终价款的确定方式: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单价固定、工程量暂估的价款。人报价书中所列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含税金、利润和规费,该单价为不变价,任何条件下均不予调整。工程量根据通用条款*22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
工程终价款=人所报单价×经确认的工程量
(2)总价固定合同终价款的确定方式:本合同协议书确定的合同价款是人完成范围内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全部价款,除非发生通用条款*22条规定的工程变更,否则该合同价款即为双方终结算价款,不予调整。
工程终价款=协议书确定的合同价款+工程变更追加价款
(3)按实结算合同终结算价款确定方式: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是依据人的工程预算而暂定的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定额和 费用定额以及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信息价和双方计量确认的实际工程量进行按实决算。
工程终价款=工程决算价款
(4)他确定工程终价款的方式。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下设金融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涉外及海事海商法律事务部、民商事法律事务部、公司及劳动法律事务部、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刑辩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等八个业务部及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两个管理部。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事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部。 本所总部现有执业律师六十余名, 多人次被授予青岛市优秀仲裁员、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女律师、青岛市三八*手、青岛市**行政系统**个人、青岛市李沧区巾帼之星、青岛市法律援助**个人等荣誉称号;多人次担任**、政协委员、市人民**法律咨询**委员等社会职务。 本所律师多人次被聘任为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青岛仲裁**仲裁员,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门**副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和资源保护专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理事,青岛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主任、委员,民事专业**委员,建设工程专业**委员,商事专业**委员,**商事专业**委员,公司专业**委员,行政专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培训教育专门**副主任,女律师专门**委员。 执业理念:本所秉承“客户**”的原则,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