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
(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调解或判决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3、关于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租赁关系问题的处理
诉讼离婚后发现与子女不存在自然血亲而要求否认亲子关系的,应当对原离婚判决书中涉子女抚养部分申请再审
本案要旨:诉讼离婚后,原一方发现与子女不存在自然血亲而要求否认亲子关系的,应当对原离婚判决书中涉子女抚养部分申请再审,而不能径直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否则构成重复起诉。
法案例离婚约定房产赠与子女未过户不能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裁判要旨:《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交予子女,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之间对于离婚财产如何处理的安排,而并非是与其子女之间签订的书面赠与合同,也不能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条的规定认定赠与有效。
追索抚养费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
本案要旨:追索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应充分考虑请求权人的行为能力、生活状况以及行使状态。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向抚养义务人追索抚养费,由于抚养费请求权具人身属性,的行使受到人认知与行为能力、道德观念、确认父女关系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所以,基于维护公序良俗、人格尊严以及**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基本生存权益的考虑,这一请求权原则上应不适用诉讼时效。
支付的抚养费没有明显**过再婚父或母的负担能力,不能因与现任配偶未商议一致而认定为侵犯共同财产权
本案要旨:抚养费案件中*三人撤销权的认定,需明确父母基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是否会侵犯父或母再婚后的共同财产权。虽然对共同所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的,但夫或妻也有合理处分个人收入的。除非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过其负担能力或者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否则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定属于侵犯共同财产权。
离婚时经济赔偿问题
1、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判决。
2、有下列情形的,属生活困难:
(1)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2)离婚后没有住处的。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下设金融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涉外及海事海商法律事务部、民商事法律事务部、公司及劳动法律事务部、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刑辩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等八个业务部及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两个管理部。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事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部。 本所总部现有执业律师六十余名, 多人次被授予青岛市优秀仲裁员、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女律师、青岛市三八*手、青岛市**行政系统**个人、青岛市李沧区巾帼之星、青岛市法律援助**个人等荣誉称号;多人次担任**、政协委员、市人民**法律咨询**委员等社会职务。 本所律师多人次被聘任为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青岛仲裁**仲裁员,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门**副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和资源保护专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理事,青岛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主任、委员,民事专业**委员,建设工程专业**委员,商事专业**委员,**商事专业**委员,公司专业**委员,行政专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培训教育专门**副主任,女律师专门**委员。 执业理念:本所秉承“客户**”的原则,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