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国家**企业认定 **企业项目申报

    代理国家**企业认定 **企业项目申报

  • 2021-01-25 09:30 66
  • 产品价格:面议
  • 发货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57476944公司编号:4225899
  • 曾礼宁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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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描述
    **企业有什么好处?
    一 税收政策:
    1 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2 土地出让金按50-75%征收
    3 研发费或无形资产按175%扣除或摊销
    4 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可免征或减半征收所得税
    5 技术性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 地方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7 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二 资金政策:
    1 成为地方、行业组织给予政策、资金、技术、扶持、指导的优选对象
    2 利于申请获得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支撑项目和设备、基金、贷款、贴息和投资
    3 利于吸引金融、风险投资机构的推动,加速企业产业化扩张
    4 利于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产业建设、运营、总体总承包优质群
    5 地方规定的项目跟踪、补贴和直接奖励
    三 产业政策:
    1 成为进入《国家重点**领域》快车道标志
    2 利于向高新产业转型和突破
    3 利于获得国家和地方在产业中复制、推广的关键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实现效能、收益、生态、人文、社会等诸多方面的综合进步
    4 利于打造**领域精英队伍
    5 利于成为**业**产业链的上游地位
    四 品牌**:
    1 利于品牌**和实力的提升,增强综合竞争力
    2 利于融资上市
    代理国家**企业认定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企业认定工作,根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
    *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 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7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三) 2018年、2019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
    申请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成注册审核,并激活账号。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起。
    2017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或者曾申请认定但未获通过的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及时较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申请认定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企业管理人员须凭本人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2.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申请认定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注册指引见附件1)。
    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发生了工商较名,须在该平台较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较名(注册注意事项见附件2)。
    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须及时报告地市科技部门,地市科技部门汇总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注销多余账号,防止后续数据对接出错。
    (二)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陆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填报前确认在阳光政务平台的企业名称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高企年报填报。
    1.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
    2.填写申请书。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3.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三) 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地市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市、县(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各地市科技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 申请材料类别和内容要求。
    高企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材料。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按高企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地市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企业认定申请书》(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
    (3)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2017~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经具有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7~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2017~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2019年**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企业以前年度认定高企时所填报使用的Ⅱ类知识产权,不能再次填报。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产品(服务)材料:产品检测或测试报告、产品的**技术**性、合同等证明材料。
    (12)出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税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二)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1.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只提供1份正本送地市科技部门审核留存。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 强化企业属地管理。企业所在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同,充分了解掌握所在地企业的经营和创新情况,严把审核推荐关,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加快培育发展各类企业创新主体,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型服务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向高企发展。充分发挥纵向协同管理专项切块资金,统筹各级财税政策资源,完善高企的创新政策体系,优化高企发展环境,培育成员高企,加强面向高企的创新服务,汇聚创新资源促进高企高质量发展。
    (二) 强化中介机构管理。省高企认定办将运用部门共享数据、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审计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审验、企业申报信息审核,不定期公布中介机构黑名单。各级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主管部门,对涉及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执业检查、政策培训和行业自律教育,进一步敦促相关机构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
    (三) 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的意识,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企业科研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企业内部培养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统筹高企内部管理和认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附件:1.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指引
    2.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3.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5日
    代理国家**企业认定
    申请国家高新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1、哪些情况将被取消**企业资格?
    已认定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2、企业被取消**企业资格后,税务机关从何时开始追缴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对被取消**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认定办法》*十九条规定的重大安全等应取消**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企业税收优惠。
    3、请问,**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有什么特殊政策?
    **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没有特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按照现行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执行。
    4、**企业被取消资格后,当年可以重新申请认定吗?
    已认定的**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企业认定。
    5、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
    根据《认定办法》*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已认定的**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企业资格,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6、**企业发生较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需履行什么手续?
    **企业发生较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较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较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企业资格。
    7、新《认定办法》后,按照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其资格还有效吗?
    2016年1月1日前已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代理国家**企业认定
    **企业认定中科技成果来源证明材料都有什么?
    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企业认定的难点与重点,也是失分的重灾区。因此企业如果需要申报**企业,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上,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与规划。那么**企业认定中科技成果来源证明材料都有什么呢?
    (1)企业内部项目:对于企业*的项目,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项目立项、结题、成果鉴定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或者受理通知书、论文等证明材料。
    (2)企业外部项目:证明材料选择性提供正式技术交易合同、产学研合作合同、**购买协议、发布的标准文本等证明材料。
    公司主要经营**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 公司主要经营**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工程中心,名 牌产品, 本公司成立于2012年,做项目申报行业7年,未来持续一直发展项目申报行业,本司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例如:金意陶陶瓷,珠江减速机,震雄工程,星辰热能等。大家要申请项目的请马上联系我,我们会给到您一站式的服务,以及的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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