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一)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例如,与申请项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文件、文献、、图纸等。委托申请中国发明**时事行**检索,否则,所申请的项目在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很容易被驳回。
(二)书面技术资料
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连接和工作方式,如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此外,还应提供所申请项目的至少-个具体实例(这里的具体实例不是指模型或实物,而是表现具体实例的附图和文字说明,只有在通过图纸和文字仍无法说明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措施时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实物,用以说明所申请的主题)。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制图工具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
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
7、发明人认为应当属于技术秘密的内容。
专利申请规定
根据各国**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对发明的内容加以说明,并具体指出要求保护的范围(Claims)。必要时还要附具图样对其发明加以解释。
案例
美国**法规定,发明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向**局提交:说明书(Specification);
其中重要的是说明书。按照美国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的说明书中,应包括发明的名称,对发明的叙述,对制造及使用发明的方式、方法的说明,以及发明人认为实施自己发明的方式(BestMode)。对于上述情况,申请人必须如实披露,并应做到足以使一般具有技术的人能够实施发明的程度。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说明书中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他所要求给予**保护的范围。由于申请的内容相当复杂,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往往会被**局驳回,因此,发明人一般都委托**律师或**代理人代为申请。
专利申请法律依据:
《*共和国**法》*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授予原则
按照**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权授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权授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在其2013年3月16日正式生效的《美国**法案》美国由实行200余年的“先发明原则”(first-to-invent rule)为“发明人先申请原则”(first-inventor-to-file rule),但仍区别于普遍采用的“先申请原则(first-to-file rule)”。
**法颁发
英国于1474年颁布了部**法,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1年、荷兰于1817年、德国于1877年都先后颁布了自己的**法。世界上有自己**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有150多个,而且**法也日益**化,如1884年生效的《巴黎公约》,1970年签订的《**合作条约》,1971年签订的《****分类协定》,1973年签订的《欧洲**条约》,1975年订立的《欧洲共同体**公约》,1975年签订的《卢森堡公约》以及1977年签订的《非洲**组织》等。
我国**法于1985年4月1日起施行,至今为止经过了1992年、2000年和2008年的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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