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可靠性鉴定:房屋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荷载、房屋大修改造前等对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可靠性进行鉴定。房屋及民用建筑房屋可靠性鉴定:1、房屋在改变使用用途、增加荷载、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增加房屋层数前的房屋性能鉴定。 2、房屋的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以及使用性存在质疑的复核鉴定。 A: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包括地铁、隧道、房产、土建、基坑、人防、桥梁、河涌以及爆破等施工周边的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前对周边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及安全性进行等级评定;施工后对房屋的受损程度及受损原因进行评定,并为造成的损坏提出合理的加固以及修缮建议。 B: 房屋受损后的结构安全性鉴定 受雨、雪、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化学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意外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受损,我司根据原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房屋受灾(损)后的结构安全性、使用性及损伤程度进行评定,并给出合理有效的修缮、加固处理建议。C: 建筑抗震性能鉴定 对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物抗震设计要求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2008年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检测、鉴定及验算。哪些房屋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或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三)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浴室、网吧、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六)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 (七)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八)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 (九)从事房屋交易、抵押、租赁等活动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 (十)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七)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对周围房屋实施跟踪鉴定。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性鉴定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受损严重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办理行业许可证鉴定:对开办旅馆、幼儿园、酒店、饭店等有明文规定必须对所涉及的房屋进行鉴定,为办理行业许可证提供技术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其中教授级职称20人,**职称129人,中级职称176人,初级职称128人。我院工程检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检测设备1568台(套),设备**,测试手段完善,检测能力在区内属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检测服务,系广西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检测项目及设备全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展的特色业务领域包括: 1. 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 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鉴定; 9. 房屋建筑**鉴定;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检测鉴定;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检测鉴定; 15.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鉴定;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