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泽威,获得了欧盟公告机构签发的合作授权书,有众多欧盟CE认证、美国FDA注册认证成功案例。同时,与**多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为广大生产商,经销商及贸易商的出口,提供检测服务,标准咨询服务,审核,注册,培训与认证服务。
众所周知,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器械都必须进行医疗器械CE认证,欧盟把器械产品分为第Ⅰ类、*Ⅱa类、*Ⅱb类、第Ⅲ类,第Ⅰ类产品加贴的CE标志,可采取自行宣告的方式;*Ⅱa类、*Ⅱb类、第Ⅲ类产品加贴的CE标志,则必须由欧盟的验证机构验证,而且这几类产品获得CE认证的先决条件是制造商需通过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即**由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
一旦制造商签署了欧盟合格声明,就可以在设备上贴上CE标志。 CE标志应在使用说明书上清晰可见,清晰可辨且不可磨灭,并且表示产品符合法律要求。
医疗器械CE认证这三个指令分别是:
1、有源植入性器械指令(AIMD, 90/335/EEC),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泵等有源植入性器械。AIMD于1993年1月1日生效。过渡截止期为1994年12月31日,从1995年1月1日强制实施。
2、活体外诊断器械指令(IVD),适用于血计数器,检测装置等活体外诊断用器械。该指令目前仍在起草阶段,可能于1998年末或1999年初正式实施。
3、器械指令(Medical Devices Direc-tive,93/42/EEC),适用范围很广,包括除有源植入性和体外诊断器械之外的几乎所有的器械,如无源性器械(敷料、一次性使用产品、接触镜、、导管等);以及有源性器械,如核磁共振仪、超声诊断和治疗仪、输液泵等。
CE认证来表明设备符合当前的欧盟法规。 CE认证表示只要符合欧盟国家要求(例如,有关注册和语言要求),设备就可以在欧盟销售。
器械的行政命令规定,器械必须先贴有CE标志,然后才能投放市场。在此上下文中,营销是指使设备可用于分发或使用(例如,向分发者,专业人员或患者)。无论设备是新设备还是较近翻新的设备,以及设备是否收费,均适用。
但是,对于定制设备,系统和医疗包装以及用于研究的设备的CE标记没有法律要求。
上海泽威由咨询师组成的技术团队,本科及以上,深耕器械注册领域十余年,部分法规具有在国内**器械企业的工作经历。同时我们有美国、荷兰、德国相关资源为您产品**注册保驾**。我们的团队分**和国内注册部,主要从事欧洲CE认证的咨询、美国510K申报和QSR820工厂检查、中国器械注册和生产许可证及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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