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受理
**局受理处或各**局申请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获得**权的必须程序。**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提出申请,经国家**批准并颁发。申请人在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要求书等等。在**的申请方面,****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
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权的请求。依中国**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要求、摘要、附图、**权请求。其中附图、**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
专利申请基本含义
专利申请通常有如下两种含义:
1、指获得**权的必经程序
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申请人向部门(在中国,是*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权。在中国,发明创造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此种含义与“申请专利”意思相近,可参见词条“申请专利”。
2、指已经申请了**但尚未****权的状态
对于此种含义,需要注意的是“**(Patent)”和“专利申请(Patent application)”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和“专利申请”两个概念混淆使用,比如有些人在其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时候即声称自己有**。其实,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如果其终未能获得**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
在**的申请阶段,根据**类型的不同,可分别称为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和外观设计**,此时,专利申请人就是相应**的**权人。
**法颁发
英国于1474年颁布了部**法,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1年、荷兰于1817年、德国于1877年都先后颁布了自己的**法。世界上有自己**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有150多个,而且**法也日益**化,如1884年生效的《巴黎公约》,1970年签订的《**合作条约》,1971年签订的《****分类协定》,1973年签订的《欧洲**条约》,1975年订立的《欧洲共同体**公约》,1975年签订的《卢森堡公约》以及1977年签订的《非洲**组织》等。
我国**法于1985年4月1日起施行,至今为止经过了1992年、2000年和2008年的三次。
**授予原则
按照**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权授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权授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在其2013年3月16日正式生效的《美国**法案》美国由实行200余年的“先发明原则”(first-to-invent rule)为“发明人先申请原则”(first-inventor-to-file rule),但仍区别于普遍采用的“先申请原则(first-to-file rule)”。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获得**权的必须程序。**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提出申请,经国家**批准并颁发。申请人在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要求书等等。在**的申请方面,****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
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权的请求。依中国**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要求、摘要、附图、**权请求。其中附图、**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
科雄咨询成立于2015年,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诚信为本,服务”的企业观,积响应国家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发展,专注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规划、财税规范化建设、上市筹划等咨询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科雄咨询是建立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基础上的研究性咨询顾问企业,是为委托者提供智力产品的服务机构。科雄团队均来自国内的研究机构、顾问机构等,研究团队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知识结构丰富,并且具有多年的科技项目申报行业从业经验,咨询团队由来自通信、电子信息、新材料、化工、生物、环保节能、机械、、法律、人力资源等领域的复合型精英组成,拥有丰富的国家、省、市、区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规划、财法税务规划经验。 目前我机构服务的企业**1000家, 服务的企业包括中车四方、中建四局、水电二局、拉芳集团、长大公路、金意陶陶瓷、星辰热能股份、康亦健设备、珠江减速机等多家大型国企上市企业。同时科雄与佛山市南海区机械装备行业协会、广东省五金机电商会、广州市嘉禾创意产业园(科技孵化器)等多家机构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拥有综合知识广、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精英团队和由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装备、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及**领域的*、教授,、企业人士组成的*智库,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与相关主管单位、行业组织、高等院校及各地企业建立了深入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作为咨询顾问机构,科雄咨询形成了以“项目咨询”为**,以“企业品牌及知识产权研究”、“规范化建设”为两翼的业务结构,为客户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放眼未来,科雄咨询立志成为全国科技企业贴心政策咨询顾问,协助企业在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财税法务、上市等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多方共赢平台。 企业愿景:打造科技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企业精神:专心专注,热情服务,创新进取 经营理念:诚信经营,*,口碑保证 工作准则:业务要精,效率要高,注重细节 用人思想:识才,爱才,敬才,德才兼备 发展:客户导向,聚焦业务,创新技术,贴心服务,优异运营,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