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流程:
1.编写材料
2.提交申请
3.形式审查
4.实质审查
5.公告期
6.下发证书
商标申请量:
商标申请量年年攀升,2017年全国商标申请量为574.8万件;2018年全国商标申请量为738.95万件;2019年我国商标审查量为825.3万件.
截止2020年初,全国有效商标注册量为2521.9万件。
目前商标日均申请量为2万多件,若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日申请,则采取抽签决定。
我们都可以做哪些?
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续展、商标宽展、补发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商标质押合同备案、驳回复审、撤三申请、无效宣告、异议、异议答辩、各种疑难案件
哪些名称或标志不得用于注册商标:
(一)同*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军旗、**、军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同意的除外;
(三)同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九)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十)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十一)其他缺乏显着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十二)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的形状,不得注册。
(十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误导公众,致使该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本公司主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条形码注册、Logo设计、3A认证等相关业务,公司团队均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检索全面,注册通过率高,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