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控制的指导思想、控制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是整个建设项目实施的控制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项目实施各个阶段,由项目参与各方协同完成,涉及技术、经济、组织和合同等方面内容,它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审核、纠正偏差,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初期就开始,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以合理确定为基础,有效控制为**。把项目的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资金,**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①设计阶段的审查目标:把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范围,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提供意见。
②招标阶段审查的目标:通过对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拦标控制价的审核,公平合理确定控制拦标价。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
③竣工结算的审查控制目标:依据竣工结算资料,公平、公正、合理真实反映工程实际造价。经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终不**批准的投资限额(如出现**投资情况应查明原因)。
造价**鉴定文书是工程造价**鉴定实施的终结果,是委托人要求提供的重要诉论证据,因此**鉴定文书必须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文字规范、内容详实。
(一)内 容
案情概况
主要介绍建筑工程概况、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情况,造价纠纷的原因,委托方及委托鉴定的要求等。
鉴定依据
详细地列出鉴定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执行的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现场勘验记录、案情调查会议纪要等等。
鉴定说明
即鉴定依据的说明,如采用的定额、取费类别、材料价格、施工形象进度等等;对有争议部分的实质性问题,根据送鉴材料、现场勘验记录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地评价当事人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鉴定结论
根据鉴定要求,明确列出属于鉴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并列出适合各专业造价、单方造价、主要材料消耗量的鉴定造价汇总表。
工程造价鉴定书(附件一)
这是工程造价鉴定主要的附件,应按专业分别提供,如跨年度工程执行不同版本定额,还应提供分年度的工程造价鉴定书。
其它必要的附件,如现场勘验的照片、勘验记录等等。
(二)文书的出具
正式鉴定文书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封面和鉴定报告的落款处加盖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印鉴;在工程造价鉴定书上加盖鉴定人、*二鉴定人和复核人的印鉴。
正式鉴定文书一般一式四份,分别由委托人、当事人双方、鉴定人各执一份。
五、工程造价**鉴定人的出庭
工程造价**鉴定人执业时,应履行“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诉讼活动的需要,也是**鉴定人支持自己出具的鉴定结论的需要。
对工程造价**鉴定人出庭的一般要求:
(一)鉴定人应当按时出庭
(二)应携带**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格证明,开庭时,应当出示。
(三)应携带已出具的有关**鉴定报告及资料。
(四)由鉴定人负责应答审判人员的提问,其口头表达应依法准确、客观公正、重点**、观点明确。
4.1招标文件审核工作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
1. 委托单位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前7天向审计项目组提供;
2.审计项目组在5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3.委托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报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开展招投标工作。
4.2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
1)委托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向咨询公司项目组提供;
2)咨询公司项目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4.3工程造价**鉴定的工作流程
接受委托书——委托事项审查——鉴定依据审查——签订**鉴定协议书——确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审核初审结果——发送鉴定书(或者鉴定报告)——归档保管。
一、接受委托书 按照程序通则的*十二条规定:**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审查
1、接受委托鉴定的条件 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2、拒绝接受委托鉴定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A、委托事项**出本机构**鉴定业务范围的;
B、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方式不合法的;
C、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D、鉴定要求不符合**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E、鉴定要求**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F、不符合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条件的;
G、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3、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的条件:
A、原**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B、原**鉴定机构**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C、原**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D、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E、法律规定或者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原委托的**鉴定机构。
(二)、鉴定依据审查 虽然程序规则的*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是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以鉴别真伪,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签订**鉴定协议书 根据程序规则*十七条的规定,**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鉴定协议书。
在**鉴定协议书应当注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2、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3、委托鉴定的要求;
4、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鉴定过程中双方的、义务;
7、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四)、确定具体的**鉴定人 根据程序规则*十八条的规定,**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五)、进行**鉴定 经过以上程序之后,进入了**鉴定的中心程序。在此只要严格按照**鉴定的基本准则,依据合法有效的鉴定依据,这样就可以做出初步的鉴定结果,进入到下一程序。
(六)、审核初步鉴定结果 根据程序规则*四条的规定,**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每一个被选中的造价咨询机构作为被委托人,必须对鉴定结果负责,因此初步鉴定结果出来后,需要进行仔细的复核(这种复核不仅是数据、依据的复核,还包括程序的复核),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性。根据程序规则*三十二条的规定,委托的鉴定事项完成后,**鉴定机构可以*专人对该项鉴定的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有违反本通则规定情形的,**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七)、发送鉴定书(或者鉴定报告) 根据程序规则*三十六条的规定,**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鉴定文书。这里要注意,鉴定文书送达委托人后,需要委托人出具签收证明,以防止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八)、归档保管 根据程序规则*三十八条的规定,**鉴定机构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按照规定将**鉴定文书以及在鉴定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以备查验。
建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般程序可划分为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提交成果文件三个阶段:
3.1工作前期准备
3.1.1接受委托
中介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接受委托。
3.1.2 认真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
在合同签订之后,中介机构应尽快认真而详尽地研究有关资料,包括项目的背景材料、国家的相关法规、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情况资料。
3.1.3建立咨询项目组
中介机构及时构建“咨询项目部”,并进行团队工作职责任务分工。
3.2组织工作开展
(1)组织实施
项目组成员根据大纲的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并认真进行组织与协调工作。在各相关部分工作完成的基础上,造价工程师进行必要的系统性的组合与优化工作,并对出现的差异部分进行修正,以此作为基本工作成果。
(2)沟通与调整
为使造价咨询成果较好地符合委托方的要求,满足委托方的需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项目组必须与委托方经常进行必要的沟通。在沟通中重点解决以下二方面的问题:
(a) 原委托合同签订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的情况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差异,为此造价工程师采取的措施及工作安排和工作量变化,以及可能产生的时间变化等;
(b) 造价咨询工作成果与委托方期望结果之间存在的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等;
(c) 造价工程师将造价咨询成果的主要依据、问题、基本意见等与委托方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听取相关各方有无不同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造价咨询意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
3.3提交造价咨询成果
(1) 交付项目成果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造价机构按双方协议好的方式,将造价成果文件正式交予委托方,委托方对成果文件进行签收。对于全过程造价工作,造价工程师应当在造价审计工作结束时完成全面的总结报告,按规定报送有关方面。
(2) 总结性工作
造价成果交付委托方后,造价审计机构要进行必要的造价咨询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验和教训等。同时对一些资料、文本等进行归档。
(3) 回访
造价机构在适当的时候,对委托方要进行必要的回访,一方面了解造价咨询成果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听取委托方对造价咨询工作的意见,以利于今后造价咨询工作的开展。
造价工程师的上述工作内容是相互关联的,有些内容之间是互为条件的,有些工作不是一次就能完成好的,可能要根据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多次开展。
西安信杰工程预算有限公司是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及造价预算公司 , 行业资质全 ,业务包含**投标代理公司,标书制作公司,代做标书公司 , 值得信赖 , 公司资质全,服务优,诚信**企业。西安信杰工程预算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公路工程、**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煤炭、矿山工程、电力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标底(拦标价)的编制和审核,变更、索赔费用的审核,以及投标商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报价的编制等。公司兼做造价实战培训,多媒体教学,*。公司办公设备**,各种专业软件配备齐全,人员全部为*的预算或技术人才,公司在过去的光辉历程中,完成了大量公路工程、**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煤炭、矿山、电力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和建筑、设备工程的投标、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的工程业绩,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同时也积累了自成一体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