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层级,并通知主管海关及相关单位。
第二十五条 实施质量信用评估过程中发生复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应当暂停评估。待复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结束后,继续组织评估。
第二十六条 对获得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层级按下列方式进行动态调整:
(一)A级境外供货企业进口的棉花发生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境外供货企业的质量信用层级由A级降为B级;
(二)自直属海关书面通知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层级之日起5个月内,从B级境外供货企业进口的棉花发生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境外供货企业的质量信用层级由B级降为C级;如未发生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质量信用层级由B级升为A级;
(三)自直属海关书面通知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层级之日起5个月内,从C级境外供货企业进口的棉花未发生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的,境外供货企业(不含未在登记的企业)的质量信用层级由C级升为B级。
第二十一条 进口棉花发生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时,海关应当将有关检验结果告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境外供货企业。未经海关允许,收货人不得销售、使用该批进口棉花。海关应当及时将进口棉花的检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直属海关。
第二十二条 直属海关对检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初步评估确定境外供货企业的质量信用层级,并将评估结果及理由书面告知境外供货企业。
第二十三条 境外供货企业对初步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评估结果的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原评估结果有误的,予以更正。
无异议或者期限届满未申辩的,直属海关确定终评估结果,书面告知境外供货企业,同时上报。
中国有关进口棉花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哪些?
答:包括《中华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SN/T 2138.2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 植物纤维 棉花》、《SN/T 1512进出口棉花检验方法—HVI测试法》等。
第十八条 对境外供货企业实行质量信用管理。直属海关根据进口棉花的实际到货质量和境外供货企业的履约情况,对境外供货企业的质量信用进行评估,并上报。
第十九条 按照质量信用,境外供货企业分为A、B、C三个层级:
(一)A级:境外供货企业自获得登记后即列为A级;
(二)B级:A级境外供货企业发生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降为B级;
(三)C级:未获得登记的境外供货企业默认为C级;B级境外供货企业发生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降为C级。
北京中再联合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ZZLH INSPECTION&CERTIFICATION LTD.)简称ZZLH,是经过中国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批准号CNCA-R-2017-296),目前批准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服务认证(商品售后服务、批发零售业服务)、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品牌认证、供应链管理认证、SA8000社会责任认证、绿色再生管理体系认证等。是国家认监委打造升级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单位。CRIC在多行业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于中国循环经济、环保、能源、服务认证等行业,将结合产业政策及管理要求,逐步推出多项行业自愿性认证,将为规范行业发展,提高行业产品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司拥有完善的认证技术团队和人才网络,采用互联网化的流程管理,可以给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认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