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批准并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综合管理咨询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培训咨询人才资源并组建了各个管理模块的培训咨询团队,致力于通过培训或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困惑,如:体系认证培训与咨询、社会责任验厂培训与咨询、质量管理培训与咨询、现场管理培训与咨询,精益生产项目辅导、企业管理诊断等。公司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未来”的宗旨,为选择了我们公司的客户提供**来需求考虑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培训咨询方案。
为有效控制项目实施中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带来的不可接受风险,减少或防止环境污染,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人身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承接的承接承修承试活动中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运行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确定施工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明确其职责、权限,并未其配置必要的资源;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确定项目的环境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包括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将要求完整地传递至各项目部。
3.3项目部/运维部主要职责: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拿全风险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识别项目面临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编制策划文件,组织制定技术方案。各项目部/运维部专业负责人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策划。
安全事故、事件的纠正措施
4.3.1事故或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或事件的不同,按照分工,由行政人事部、分别或联合组织调查,分析原因,由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报分管职能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或授权的副总工程师或项目总工批准,相关部门组织落实,职能部门检查、评价纠正措施的执行。当验证效果不明显或措施无效时,由责任部门重新组织制定纠正措施。
4.3.2纠正措施的落实
a)管理者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纠正措施的落实;
b)管理者代表协助管理者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纠正措施的落实;
c)项目工地负责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纠正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e)二级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单位事故及事件的纠正和防范措施。
4.3.3纠正措施的批准
公司总工程师或授权的副总工程师批准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纠正措施;项目总工程师批准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的纠正和防范措施。
4.3.4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a)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评价人身伤害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b)监督、检查并评价机械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c)行政人事部监督、检查并评价火灾、交通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纠正措施的执行和再验证
4.4.1对纠正措施中采用返工、返修时,其返工(或返修)的质量检验必须视为H点,经验证后方能通过。若对返工(或返修)过程有特殊要求增设新的质检点,则应按《设备检修的检验、试验程序》执行。
4.4.2对纠正措施中采用报废处理时,备品备件的报废手续按《设备点检维修管理办法》执行。构成固定资产的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4.3对于不合格备品备件的退库,由检修人员负责将不合格的备品备件连同“不合格处理单”一并退还物资部。由物资部负责进行标识、记录和隔离,以及再验证。
4.4.4对纠正措施中采用让步放行时,生产策划部要制订并执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
4.4.5纠正措施执行人应将纠正措施执行情况如实记录在“不合格处理单”上。有检修文件包控制的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在执行完纠正措施后,还应将“不合格处理单”的标识记录在“检修文件包清单”上。
4.4.6按“不合格处理单”的纠正措施要求完成纠正后,应进行纠正后的再验证。
4.4.7非让步放行的纠正措施,由纠正措施的制订人在纠正措施执行完毕后及时进行再验证。
4.4.8对于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处理单”,由生产策划部专业点检组长决定是否要求制定后续管理措施,确需制定后续管理措施的由生产策划部点检人员负责制订,由专业点检组长批准。
4.5 “不合格处理单”的关闭与归档
4.5.1经再验证合格的“不合格处理单”由检修作业人员负责送交生产策划部专业点检组长关闭确认。
4.5.2策划部专业点检组长应对“不合格处理单”上的记录、签字进行验证,并在“不合格处理单”
的相应栏上签字,同时在“不合格处理单登记表”上作好记录,然后将“不合格处理单”存放到相应的检修文件包或其它检修技术记录中。
与检修文件包有关的“不合格处理单”经生产策划部签字关闭后,与检修文件包一并交质检人员保管,由其负责按期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