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医疗机构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经治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方答辩;
4、医方代理委托书;
5、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7、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8、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9、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川中信**鉴定所成立于2010年7月,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68花都财富大厦七楼,是四川省**厅批准注册的**鉴定机构,目前共有七大类**鉴定项目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认证),连续多年获得**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满意”结果。 本所现有办公业务用房1600平方米,拥有标准规范的法医物证实验室、法医临床检查室、法医病理工作室、法医物检验室、文书痕迹检测实验室、电子数据和车辆检测等实验室和PCR扩增仪、ABI3100测序仪、生物显微镜、高清扫描仪、高清文检检测仪等**设备和设施。 本所现有华西、成都大等高等学府数十余名*组成的鉴定团队,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鉴定人员16名,专业**鉴定人50名。经省**厅核准的鉴定项目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痕迹**鉴定(文物艺术品**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文书**鉴定、机动车**鉴定等项目。 四川中信**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和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和要求,规范建所,科技强所,质量立所,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提供专业性和*性的**鉴定服务,高质量地完成了法律所赋予的职责。 为民服务是我们的责任,客观准确是我们的目标,科学严谨是我们的工作态度,中立诚信是我们永恒的办所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