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进行定性评定。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汽车内饰材料生产厂家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内饰材料包括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物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物等。 且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自动点火,自动供气,自动计时,手动结束试验等功能,观察记录方便,使用稳定可靠。 操作方法: 将试样水平地夹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S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的时间。内饰材料包括汽车内饰领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物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物 主要型号: MVSS-2:符合FMVSS和SAE标准; MVSS-3:符合ISO和JIS标准。 测试标准: FMVSS 302、SAE J 369a、JIS D 1201、ISO 3795 试验类型:水平试验。 试验方法:将试样固定于支架上,在燃烧箱中受小火焰点燃,火焰在试样的自由端点燃,施加火焰到规定时间,燃烧器自动熄灭,记录燃烧时间,火焰自然熄灭时间,余焰时间,火焰蔓延距离或燃烧到规定标记距离所用时间及其它试验现象。(根据标准规定要求自由设定相对应的施燃时间)。 火焰要求:火焰高度为38mm(蓝焰为19mm)。 设备结构: 1. 点火自动控制系统 2. 试验过程:试验程序自动控制 3. 自动进排气系统(燃气自动开启、自动关闭) 4. 计时系统:燃烧计时器、余焰计时器 5. U型支架:上支架有6个销孔,下支架对应有6个销子,并布有线径为0.25mm及间距为25mm的耐热金属支撑线 6. 试验支架*三标线距*二标线距离为15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