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是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中心的司法报告在全国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被法院、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认可采用,广泛适应于法庭诉讼、申报、出国方面,此外报告已得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3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57个实验室认可(ILAC)的国际和区际互认。中心拥有多名DNA检测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在过程中,技术人员严格参照执行《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司法部《亲权技术规范》。
不适于做母亲血浆DNA-SNP分型的孕妇:
1、近一年内接受过异体输血的孕妇
2、接受过移植手术、的孕妇
3、4周之内接受过引入外源DNA的免疫的孕妇
4、怀有多胞胎(双胞胎及以上)的孕妇
5、做过减胎手术的孕妇
6、患有先兆子痫或疾病的孕妇
亲子,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
怀孕16周即可以采羊水做胎儿亲子。胎儿的流产物也可以做亲子。用羊水或胎儿流产物做亲子时,需要和父母的样一起进行检测。所以,准确无误的提取嫌疑父亲检材是关键。
适用人群:
适于做母亲血浆DNA-SNP分型的孕妇:
1、由于心理压力大,不愿承受侵入性取样的孕妇
2、由于胎盘前置、孕囊低置或羊水过少而不宜接受侵入性取样的孕妇
3、孕周8周及以上的单胎孕妇
4、年龄达35岁及以上的高龄孕妇
5、有其他情况及要求的人群
中心全体员工相信,只有秉承忠于公正,脚踏实地的理想信念与工作作风,坚持为每一位被人提供的服务,才能迎来更好的明天,维护司法公正!
本中心为您提供、精准的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和个体识别等DNA服务,鉴定报告全国通用,适用于、、公证等各种司法用途。本中心是吉林省司法厅于2009批准成立鉴定机构,面向社会进行服务工作。2010年5月获得吉林省入册。准许在系统开展业务。中心拥有先 进的检验设备,一 流的检验鉴定人才。以科学、独立、客观、公正为宗旨。业务上精益求精,鉴定准确无误,受到各司法、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保险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与公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