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辨是非,懂法不吃亏。遇事不知如何好,快把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找。律所拥有律师团队,不管您是家庭纠纷,还是工作纠纷,还是遭受牢狱之灾,别担心,我们会为您提供的建议,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快速解决您的问题。
租赁合同无效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装修损失如何承担?
根据《高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除了买卖之外,因赠与、析产、继承、抵押权实现等发生房屋权属变动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通知后的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房屋的,视为放弃该权利。出租人不履行通知义务,妨害承租人行使该权利,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
因优先购买权不能脱离承租权单存在,故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在出租前就已设立抵押权的,现抵押权人因实现抵押权而导致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还能否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但是根据《高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应予支持。
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十分庞大,牵涉到租户、房东、中介三方的利益,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行业乱象。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的运营;另一方面法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时地增加和改动相关住房租赁条例,避免不规范租房和租房纠纷的发生;后每一个租房的租户也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在租房时仔细核对各项条款和房屋情况,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也要规范遵循相关规定,房东和中介更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出租房屋,共同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秩序。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法律定点服务单位。本所位于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中心地带,地理环境十分优越,设施、设备齐全,可为当事人及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和工作环境。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矢志不渝的目标,金标全体律师期待为社会各界朋友提供更、的法律服务。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涉及民事纠纷、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诉与非诉类各个领域中常见法律风险的预防、纠纷处理和权益保护。针对全国范围内有法律需求的公众,金标律师事务所提供免费的电话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律师免费在线咨询、北京法律咨询平台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负责对接咨询的律师会以其丰富的知识及经验对咨询的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对于已经委托本所代理的案件,代理律师会大程度的帮助委托人实现利益大化,并在整个代理过程中关怀和理解委托人,尽量帮助委托人化解矛盾。因此我们的性在于我们不仅仅只是追求委托人的利益大化,更大程度上我们追求的是每个案件的结案。 除此之外本所具有多年与公司企业合作的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公司运营风险控制及管理经验,我所提供的公司法律服务,涵盖了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法律事务,从而打破了企业经营者寻求事后法律帮助的传统观念,帮助企业树立法律服务的超前意识,将律师的职能作用发挥到企业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