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法的适用范围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授予资产评估资质的全国性专业评估公司。公司具备完善高效的服务团队和管理体系,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评估机构。
市场法通常被用于评估具有活跃公开市场且具有可比成交案例的资产。比如二手机器设备和房地产以及部分软件著作权等。通常二手设备市场可以成为机器设备评估的重要参照物选取市场;房地产评估则更多地选取其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类似资产。
市场法被用于评估整体资产**时,通常是用来评估企业**。其中,常用的是**比率法,以参照企业的**比率作为调整手段,以此比率与评估对象(企业)的相关的财务指标(如利润、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相乘估算评估对象(企业)**。
除了上述所经常使用的市盈率外,用来评估企业**的乘数还有很多种类。在实务中,评估人员通常根据被评估企业自身和所在行业特征综合判断釆用一种或几种**比率进行评估。
(二)市场法的局限
市场法作为目前资产评估的重要方法之一,有其重要的意义和优势。它是相对来说具有客观性的方法,也比较容易被交易双方所理解和接受。因而,如果不存在资产的成本和效用以及市场对其**的认知严重偏离的情形下,市场法通常是资产评估三种方法中较为有效、可理解、客观的方法。
在经济较为发达、市场认知较为稳定的,市场法是运用较为广泛的方法。它不仅仅被用于包括设备和房地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评估,还被用于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中。
然而,目前我国市场对诸如企业**等资产的认知和反映仍会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评估专业人员在使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就需要特别关注可比案例和被评估资产在风险、收益方面的差异,深刻把握当前市场价格和资产**之间的差异性,避免用价格取代**;在充分分析市场认知与**内在差异性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乘数等相关因子,得到待估资产的评估**。
投资性房地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的概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不同的。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计量和出售。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能够持续可靠**的时候,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计量的房地产应满足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做出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是指按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要求,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时,应当充分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财务报告中的核算和披露要求。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定义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根据委托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或特定**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由上述定义可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为会计的计量、核算及披露提供意见的一种专业服务。根据编制报告的需求不同,评估对象也不同,但是这些评估对象通常来看是构成财务报告信息所需要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如资产减值测试的评估对象可能是具体的单项资产,也可能是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投资性房地产公允**评估对象是在投资性房地目核算的房地产资产。金融工具公允**评估涉及的评估对象包括基础金融工具,如、债券等基础资产;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如互换、掉期等衍生品。非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要对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进行公允**评估,这时的评估对象是被购买方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负债,以及可以量化的表外无形资产和或有负债。
对于企业**评估,评估对象可以分为两类,即企业整体**和股东权益**(全部或部分)。与此对应的评估范围是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内容,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债权和债务等。将股东全部权益**或股东部分权益**作为评估对象,釆用资产基础法或以被投资企业经营为基础采用收益法对其评估时,股东全部权益或股东部分权益对应的法人资产和负债属于评估范围,本身并不是评估对象。
对于单项资产评估,《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规定,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委托人的要求,评估对象可能是债权资产,也可能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评估为单项无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组合。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规定,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是指资产权益,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要求委托人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和评估目的对资产进行合理的分离或者合并的基础上,恰当进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评估。机器设备评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的评估对象分为单台机器设备和机器设备组合对应的全部或者部分权益。单台机器设备是指以立形态存在、可以单发挥作用或者以单台的形式进行销售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组合是指为了实现特定功能,由若干机器设备组成的**整体。机器设备组合的**不必然等于单台机器设备**的简单相加。不动产资产评估准则规定,不动产评估对象,可以是不动产对应的全部权益,也可以是不动产对应的部分权益。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涉及实物期权评估的业务涉及的实物期权主要包括增长期权和退出期权等。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说明评估对象时,应根据已经发布施行的相关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对象的规范,描述评估对象的相关信息。
北京普华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竭诚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征地拆迁评估,环保关停评估,违建评估,经营损失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服务,机器设备评估,企业股权评估。经验丰富、服务周到、价格合理,以公平的估值服务于每个选择我们的客户,欢迎免费来电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