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GB/T20903-2007),调味品指在饮食﹑烹饪和食品加工中广泛应用的,用于调和滋味和气味并具有去腥、除膻、解腻、增香、增鲜等作用的产品。按照终端产品分类可分为:食用盐、食糖、酱油、食醋、味精、芝麻油、酱类、豆豉、腐乳、鱼露、蚝油、虾油、橄榄油、调味料酒、香辛料和香辛料调味品、复合调味料和火锅调料共17类。
调味酱(料)进口税率:
一般调味酱(料)的商品编码为:
HS:2103909000 其他调味品
增值税率13%
关税税率12%
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可在国内进行注册,我司可代理注册
调味酱/调味料/果酱进口注意事项:
1.提前办理好各类资质
2.中文标签需要提前审核制作
3.部分关区货物是可以解决不需要进监管仓库贴标签,直接将货物送回到客户仓库进行加贴
4.中文标签中对于食品添加剂、成份的中文名需要按标准名称填写
5.提前查询生产企业注册号,注册完成且HS编码与CIQ都匹配才能正常进口
一、调味酱/调味料进口需要的资料: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自由销售证明)——部分港口不需要,详细可咨询
3、成分分析报告
4、生产日期证明
5、外文标签(原标签)
6、食品收货人备案
7、食品发货人备
8、生产企业注册号
进口调味酱(料)报关代理
先需要提供资料,确定产品是否准入,需提供的资料有:
1、原文标签展开图及其翻译件;
2、产品的配料百分比 ;
3、产品的工艺流程;
4、营养成分检测报告;
5、产品实物照片(需看清产品状态,判断产品属性);
6、如必要,需提供部分样品判断产品属性。
确定准入后,安排国际物流,订舱发货到国内港口;
提供国外国内相关文件,货到港后进行进口清关申报工作
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进口调味料/调味酱实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涉及微生物、理化等项目。
进口调味料/调味酱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主要从事:冻肉海鲜进口清关、**海空运运输、**贸易付汇代理、贸易代理、宁波进出口报关清关、食品收发货人备案等业务,全国服务热线:。宁波崇巽供应链有限公司为较好完善进口物流供应链服务和有效**我国进口贸易商的利益,与多家船公司及航空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能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的一战式服务。费用透明,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