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之后,如果养护不当,人防工程所用的防护设备材料易受大气、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老化。为了保证其使用寿命,对其外观的质量要求也格外严格。
我们公司坚持“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严谨求实、艰苦奋斗”的企业作风,不断开拓创新,依靠的实力、科学的管理和服务,坚持“诚信求实、服务社会、信誉、用户至上”的企业宗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其中教授级职称20人,**职称129人,中级职称176人,初级职称128人。我院工程检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检测设备1568台(套),设备**,测试手段完善,检测能力在区内属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检测服务,系广西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检测项目及设备全的综合性检测机构。开展的特色业务领域包括: 1. 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 2.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鉴定;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检测鉴定;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鉴定; 9. 房屋建筑**鉴定;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检测鉴定;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检测鉴定; 15.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鉴定;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