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汇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已为众多国内外企业与个人提供了各类商标、专利申请代理,进行了数百件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方案。成员擅长商标(国内/国外)、**、版权、企业资质咨询、产品咨询、知识产权评估、企业400热线开通、法律咨询等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并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务实的咨询意见。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
(一)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科技报告,并在3个月内完成验收。奖励性后补助项目不再验收。
(二)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须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项目执行期结束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科技厅审核批准。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过1年。(三)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直接组织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行,其中,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委托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报省科技厅备案。各类项目可根据需要分别制定验收工作细则。(四)根据项目验收需要,组成验收组,采取会议验收、函审验收、实地考核评价等方式,依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验收组由技术、管理、产业和财务等方面的共同组成,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五)项目验收结束后,由省科技厅审核并形成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结题、不予通过三种结论。1.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或个别指标经整改达到要求的,为通过验收;2.因不可抗拒因素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部分其他规定指标未能完成的,按照结题处理;3.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六)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存在弄虚作,或未按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或不配合验收工作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七)验收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验收材料送省科技厅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填写科技、科技成果转化年度和成果登记信息,纳入科技报告系统。(八)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九)依法**知识产权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积极应用和有序扩散项目成果,传播和普及科学知识,促进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并落实支持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激励政策。(十)建立绩效评价和跟踪调查制度,对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结果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需要对项目验收进行跟踪调查。
监督管理
*十五条 评价应严格遵守评价工作纪律,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评价职责和权利,不得出具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评价意见。
*十六条 参与评价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人员在评价中存在、剽窃、侵占他人科研成果,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提供虚材料,不配合评价工作等失信行为,将按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条 根据评价需要,可采用视频记录等工具,实现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