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首先到NMPA认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行政许可检测。检测完毕后,申报单位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国许[2009]856号)准备申报材料,送交NMPA待评。
进口化妆品申报: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含“全家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安全性考虑的产品配方设计原则(含产品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控制等内容的资料。
进口化妆品申报:配方中的原料应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中。如配方中原料未列入该目录的,应提供已准许在我国销售的化妆品中曾使用该原料的资料;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收载的准用防晒剂、防腐剂、着色剂、限用物质、国家局已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等作为可以使用化妆品原料管理。(注意问题:产品配方成分中有虽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收录的表外防腐剂辛酰羟肟酸、环庚三烯酚酮、胶态银的,基于安全性考虑,该产品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处理;蜗牛分泌物滤液基于安全性考虑,该产品以安全性无法确定处理;含有寡肽-1原料的配方,应提供由该原料生产企业出具的包含有组成的原料质量规格及原料来源的性文件)。
进口化妆品申报:产品配方中使用了香精原料,可以申报香精在配方中的用量,不须申报香精中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原料名称以“香精”命名。如同时申报香精及香精中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时,则须提交香精原料生产企业出具的关于该香精所含全部香料组分种类及含量的文件。文件是外文的,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进行公证。
进口化妆品申报:变更境内责任人涉及已备案产品的,变更前后的境内责任人应就前期已经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责任归属问题协商一致后,由拟变更后的境内责任人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平台提出变更,同时提交原境内责任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变更经原境内责任人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平台进行确认后完成。
递交纸质资料时,应将资料目录置于资料首页,资料内容按项目顺序排列,各项资料之间作明显区分间隔。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面向医健康产业企业,提供新品研发,注册申报,市场咨询,行业研究,上市调研,营销策划,招商推广,电子商务,产品销售等方位服务。化妆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健康产品注册申报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 公司早在上世界90年代开始审批健康相关产品之初,就借助相关平台为诸多国内外企业提供专业的申报代理服务,积累了大量经验并建立了丰富的行业资源。2003年公司成立后,秉承科研工作者治学严谨的作风,本着诚信,务实,快捷的理念。采取专业化员工+*的工作模式,继续为国内外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公司已成为本行业**品牌企业,与各国驻华大有良好合作关系,在日本,东欧,美国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在,日本,欧美,南非等地赢得较高**度和良好的口碑。目前已为美国,韩国,德国,英国,日本,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新加坡,约旦,瑞典等和,中国香港的众多品牌的数千个产品成申请卫生批件。 主营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要经营化妆品注册,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 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审批,进口化妆品许可,以及保健食品备案,保健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申报,进口保健食品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