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 统 运 行*4.3.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应有经过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1. 操作规程;
2. 值班员职责;
3.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三、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4.3.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按附录三、附录四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二、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季度登记表。
1. 采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查1次)、电动*阀、电动*门、*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层试验。
7.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登记表。
1. 每年应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1次;
2. 进行*4.3.2条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5项(3)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3. 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4.3.3条 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对电梯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b)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4)消防电话总机
消防电话总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例行保养
例行保养是通过周检、月检、季检及进行。而每次保养内容重点在于:
●对一些机械部件的加油和润滑,以保证寿命。例如(水泵、*阀)的加油。同时对管道部分刷漆防腐。
●对一些设备参数的记录,例如水泵压力等参数的记录是否在现定的范围内。
●大规模的联动测试,测试烟、温感及相应的风机、*卷帘的运行。
那么如何体现我们保养的系统化及内容呢?这主要是通过我们针对不同系统设计的表格内容,按照检测结果进行填写,从而保证技术人员的工作内容的标准化。
班长职责
1.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
2.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4.组织开展*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4)驾驶员职责
1.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5)值班员职责
1.按照火灾报告或地方、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3.掌握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6)消防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微型消防站执勤、训练要求: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责任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消防部门备案。
2)微型消防站应按照单位生产、使用、经营的实际情况安排执勤值班,应由一名微型站带班并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准备。
3)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通信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微型站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4)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区域联防协作体系,按照联防协作体系要求,服从消防机构调派,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消防联动控制器
①应能将下列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②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b)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水位信息和管网压力报警信息;
c)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本公司拥有消防维保正式一级资质,有的经验丰富的消防和维保技术人员,有齐备的消防维保设备。可以承接各种消防维保项目,我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具有对原系统的优化、整改、探测器清洗、控制设备挂签的特点,满足消防规范的维保要求执行的同时兼顾性、实用性、节约投资性于一体,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顾名思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消防维保也包含两个概念:“消防系统维修和消防系统保养”。而我们倡导的是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维保概念;从而将问题在发生之前解决掉,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故障出现了才去解决。
*的一些小知识
1、*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5年;
手提式酸碱*———5年;
手提式清水*———6年;
手提式干粉*(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10年;
手提式*———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8年;
推车式干粉*(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12年;
推车式*———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12年。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1)手提式和推车式*、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手提式清水*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手提式酸碱*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本公司拥有消防维保正式一级资质,有的经验丰富的消防和维保技术人员,有齐备的消防维保设备。可以承接各种消防维保项目,我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具有对原系统的优化、整改、探测器清洗、控制设备挂签的特点,满足消防规范的维保要求执行的同时兼顾性、实用性、节约投资性于一体,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顾名思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消防维保也包含两个概念:“消防系统维修和消防系统保养”。而我们倡导的是以“保养为主,维修为辅”的维保概念;从而将问题在发生之前解决掉,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故障出现了才去解决。
*的一些小知识
1、*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5年;
手提式酸碱*———5年;
手提式清水*———6年;
手提式干粉*(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10年;
手提式*———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8年;
推车式干粉*(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12年;
推车式*———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12年。
2、*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1)手提式和推车式*、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手提式清水*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手提式酸碱*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我公司主要承接北京所有区域的消防业务:正规设计院图纸设计,审图机构数字化报审,修改审图意见;消防改造:(消防报警、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排烟、*门、*卷帘门、灶台灭火装置、电气火灾装置、气体灭火装置、*门监控系统),消防维保:(烟感清洗、消防设施维修、*、气体灭火)、消防报审、消防报验收、报开业。装修材料*性能检测,消电检,防雷检测,抗震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我们将用我们的渠道关系和*的技术服务为广大合作伙伴提供一条龙服务。我公司专业承接:消防改造、消防设计、出图盖章、审图机构数字化报审、消防图纸备案、开工办理、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报开业检、消电检、消防维保、环保检测装修材料*等级检测、建筑材料物理性能检测、防雷检测、房屋安全评估、抗震检测、灶台灭火设备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燃气报警系统安装、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消防设备器材批发。感谢各界朋友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我们将与时俱进,设计消防领域辉煌新篇章!